针对购房人士可以选择退出房产交易的特定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常见状况:
首先,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完成房屋建设并达到交付条件,此种情形下,当连续逾期时间到达合同中明确规定的退房期限时,购房者有权做出是否需要终止交易的决策;
其次,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并不完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导致整个合同效力丧失,也可视为购房者选择退房的合理理由;
另外,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经购房者事先许可私自改变了房屋的设计方案;
再者,如果实际测量出的房屋面积与原合同约定的面积相差悬殊,且误差绝对值超过了法定标准的3个百分点;
最后,如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所交付的房屋在主体结构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或者房屋质量对正常居住以及日常生活造成严峻影响,那么购房者同样具备退出房屋交易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二、房屋质量问题怎么维权
1、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
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终责任。
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依照合同约定追索责任单位赔偿。
2、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
3、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
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符合什么条件可以退房”,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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