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几种情形下,购买房产的买受人有权选择撤销(退房)合同:
首先,当开发商未能按照双方签订的买卖房屋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内交付房屋时,这种延期行为已经构成了实质性违约,这也被视为达到合同中约定的可选择撤销合同的日期。
其次,如果开发商在筹建及出售该物业过程中的相关程序并不完备,从而导致整个购房合同因缺乏合法性而宣告无效。
再次,如果未经买方也就是购房者的明确同意,开发商擅自对房屋的设计进行更改的话,也侵犯了买方选择权,此时买方同样有权选择撤销此份合同。
此外,如果实际测量出房屋的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存在差异,且这种差距是以百分比计算,超过了法律规定的3%的上限程度,买方仍然有权利要求解除购房合同。
最后,若开发商向买方交付的房产其主体结构质量不及格或者这种质量状况严重阻碍到房产的正常使用功能,那么买方同样有权利选择撤销此份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二、买房定金怎么样才能退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定金一般是抵作价款或者是被退还,如果给付定金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但是未被退还定金的可以进行协商或者提起诉讼。
2、如果是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后怎么样才能退房”,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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