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出现“面积缩水”现象之事宜,应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测定并公布之实际面积作为最终的判定标准。
倘若实际面积与购房时约定的面积之间的偏差在百分之三(含)之内,则按照合同中所订购价予以多退少补的处理;
当这个数值超出百分之三时,若实际面积大于合同中约定的面积,应依照合同所列购入价补偿该百分之三部分的房款;
反之,若实际面积小于合同中的约定面积,则按照合同所列购入价退还相应的百分之三房款给业主;
而对于超过百分之三的额外部分,同样应按照合同所列购房价的双倍退还给业主;
此外,业主亦可选择要求开发商退还全部购房款并解除购房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面积缩水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第一、误差率在3%以内的,当事人不能请求解除合同,但是对于缩水那部分的购房款,开发商应该返还。第二、误差率超过3%,买房人可以选择请求解除合同,或者不解除合同,但是要求开发商承担其他责任。
二、买来的房屋面积缩水怎么办
对于购房者来说,买房是人生的重要决定之一。
很多人房子买好了,住的时候一看面积凭空少了很多,对于现在“寸土寸金”的房价来说,面积缩水的确是一件很难让人接受的事情,少的面积就是少的钱啊!那么新房面积“缩水”是什么原因,除了规划变更、施工技术原因之外,还可能涉及到对于套内面积、公摊面积,以及实际使用面积等概念的不同认识,比如买房的时候置业顾问告诉你房子大小是100平米,产权证上也清清楚楚的写着100平,但是你拿到手的根本就没有100平,这个100平米,可不是实际使用面积,是指的建筑面积,其中还包括公摊面积。
对于房屋“面积缩水”的问题,应该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所做的测量面积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面积缩水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第一,误差率在3%以内的,当事人不能请求解除合同,但是对于缩水那部分的购房款,开发商应该返还。
第二,误差率超过3%,买房人可以选择请求解除合同,或者不解除合同,但是要求开发商承担其他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回迁房房屋面积缩水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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