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的明确规定,对于触犯醉驾行为的人将作出相应的处罚措施,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若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直至清醒,同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如酒精含量超过标准规定,还将会面临立案侦查,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且在今后五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其次,若饮酒之后驾驶营运车辆,不仅要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还要附加罚款五千元,且与此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样在未来五年不可重获准驾资格。
最后,对于在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约束处理直到清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且由于此类违法行为的恶劣性,有关部门可能会对违法分子做出十年禁驾的决定,并且在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之后也禁止其驾驶营运车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醉驾最高量刑标准是多少
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醉驾最高量刑标准是六个月的拘役。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醉驾最高处罚标准”,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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