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买完后能退吗
在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是不允许退房的,然而如果发生以下特殊状况,消费者则有权要求取消合同并退还已支付的款项:
1.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购房者交付所有的楼宇单位;
2.由于开发商在签订合同时缺乏必要的有效证件及政府批文,导致合同被判定为无效;
3.开发商在未经购房者同意的前提下擅自修改设计方案;
4.购房者未能领取到房屋所有权证书;
5.购房者因银行等机构的审核失败而无法获得购房所需的贷款;
6.实际测量的房屋面积与最初的预测值相比,差异超出了规定的3%的范围;
7.经过检验后发现,房屋的质量存在严重问题;
8.开发商在未告知购房者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屋抵押给了他人;
10.开发商故意掩盖其销售的房屋属于政府征地拆迁后的补偿性安置房屋这一事实;
11.最终交房时的房屋类型、大小和设计图之间存在重大偏差,或者相关的尺寸超过了双方约定的误差界限;
1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申请人不能实现购买该房屋的目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商品房买卖中出现什么情况买家可以退房
商品房买卖中出现以下情况买家可以退房: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逾期交房的。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
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8、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退房条件出现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品房买完后能退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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