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户口可以享受农村拆迁补偿吗
原则上是不行的。
我们要看这位从城市迁入农村的村民,他是否为房屋的实际所有者或者其合法继承人。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话,那他就有资格享有这次农村拆迁的补偿了;
但是请记住,墓地并不包含在财产遗产中,这位村民无法得到墓地补偿。
另外,如果这位村民长久以来都在农村居住,并合法持有产权房或租赁房,也是可以得到拆迁安置补偿的。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补偿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住房,具体的补偿方案要依照当地的规定来。《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
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二、城市户口可以迁回农村吗
城市户口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迁回农村。可以迁回农村户口的条件如下:
1、父母一方是农村户口的;
2、户口虽然迁出了但是仍生活在农村;
3、大学生读书时迁出户口的话可以申请迁回原籍;
4、退伍后,户口迁出的可以申请回迁,但必须提供无业证明;
5、夫妻双方有一方户口在村集体所在地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本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出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城市户口可以享受农村拆迁补偿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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