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员工工伤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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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虽不构成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但满足民法中的劳务关系。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雇主需对员工在雇佣活动中的人身伤害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方导致的伤害,受害者可选择向第三方或雇主索赔,雇主赔偿后可向第三方追偿。因此,单位对员工在雇佣活动中可能遭受的人身损害负有法定赔偿义务,不能通过协议规避。
退休返聘员工工伤怎么处理

一、退休返聘员工工伤怎么处理

首先,尽管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并不构成劳动法上所定义的劳动关系,然而这一情况却完全满足了民法领域内关于劳务关系的主要特征。

其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十一条明确规定:

任何受雇于他人的员工在进行雇佣活动期间所受到的人身伤害,其雇主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关雇佣关系之外的第三方直接导致了雇员的人身侵害,那么受害者有权选择要求第三方实现赔偿责任,同样也有权利请求雇主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而当雇主履行完赔偿责任之后,他是有权利向相关第三方追讨赔偿金的。

最后,由此可见,作为雇主,单位依法对其员工在从事雇佣活动过程中可能遭受的人身损害负有特定的赔偿义务,绝不可能因为达成某种协议就能够轻易地规避掉自己应该承担的法定责任。《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二、退休返聘合同属于劳动合同

1、退休返聘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而是劳务合同。退休人员已经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资格,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需要与退休人员订立劳动合同。退休人员再应聘时,可通过要求订立劳务合同或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退休返聘员工工伤怎么处理”,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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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退休人员返聘合同范本问题解答如下, 甲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乙方(退休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鉴于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经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含国家规定的退休金和其它待遇),根据工作需要返聘到甲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返聘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协议期限本返聘协议于2009年7月1日生效,至6月30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乙方返聘期间的岗位:董事局秘书乙方应当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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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酬甲方于每月三十日前支付乙方上月报酬,乙方报酬为基本工资元,加班费:元/月,合计每月元/月
五、保密义务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或工作秘密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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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返聘期间如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医疗期间工资支付参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返聘期间如乙方因工负伤的,参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工伤保险待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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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二)参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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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规定情形外,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违约金参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
八、协议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一)协议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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