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索赔哪些钱
1.医疗费用的支付;
2.受伤人员因为工作中断而产生的误工补偿;
3.照顾病人所需的额外护理服务费用;
4.因前往医院或康复中心就医而产生的交通费用;
5.在康复期间需要安排的住宿费用;
6.住院期间伙食供应的补助费用;
7.为了保障身体恢复所需的必要营养费用等。
8.若受害人身受重伤并留下残疾,则对他因身体机能受损导致的生活成本增加的部分及由此造成的收入损失,应予以赔偿,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因残疾而需支付的赔偿金;
(2)残疾人使用辅助设备的费用;
(3)受害者抚养家庭的生活费;
(4)因康复和护理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5)持续治疗中可能出现的康复费用;
(6)护理服务费;
(7)可能出现的后续治疗费用等。
9.当受害人不幸离世时,赔偿义务方除了须根据救助和治疗过程中的实际花费支付第一条中所提到的相关费用之外,还须赔偿以下款项:
(1)安葬费;
(2)受害者抚养家庭的生活费;
(3)死亡补偿费;
(4)为理解葬事宜而产生的交通费用;
(5)住宿费用;
(6)由于处理丧葬事务而造成的误工经济损失等其他合理的开支费用等。
10.受理起诉请求进行精神损害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肇事逃逸的性质是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这一方面导致了危害结果的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为司法机关正确认定和处理此类案件设置了障碍、浪费了国家司法资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索赔哪些钱”,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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