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老房子拆除的政策
乡村内的老式住宅面临着不同政策的拆解可能性,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无人持有或归属不明的房屋:
如今,许多农村房屋因家族成员离世或户口迁徙等因素变得无人认领或其继承者已注销户籍,这类房屋将来可能将被农村社区集体接收,并在农村旧房改造计划中进行免费拆解。
2.破败不堪的危房:
农村危房的整修及治理程序主要可以归纳为两大类别:
一是基于家庭贫困环境导致房屋未能得到维修或维护以至于成为危房,对此种情况,政府会提供必要的危房改造资助,协助农民对危险的房屋进行加固或新建新的住房;
二是针对由于一户拥有过多房产或者房屋长期闲置而导致的危险状况,将采取拆除措施。
对于房屋拆解补偿事宜的具体规定如下:
首先,房屋补偿费用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及折旧程度确认级别,按照每平米价格进行支付;
其次,周转安置补偿费用依据临时居住条件进行划分等级,向被拆迁房屋住户的家庭人口给予月度津贴;
最后,由地方政府依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定额外性的激励补偿款。《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者实施城市、集镇和村庄规划进行旧城、旧镇、旧村改造,经依法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地上建筑物,可根据其实际情况予以合理补偿。
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4、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5、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
6、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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