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于管制而言,它实际上属于针对刑事犯罪所应承担的法律规定,而这类犯罪行为自然会被记录到公民的犯罪记录档案之中,即我们通常所称的“案底”。
也就是说,刑事犯罪档案就是我们常说的案底。
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管制都无疑是一种刑罚方式,是对刑事犯罪行为的刑事制裁手段,而这中制裁必定会留下案底记录。
并且,这种案底记录一般会被存放在公安部门进行保管,且终身保留并且不可消除。
3.至于拘役这个概念,用普通话说来,它其实类似于坐牢,同样是一种刑罚方式,代表着刑事犯罪之后赐予的刑事制裁,可见,被判定拘役的罪犯也必然会留下案底。
值得关注的是,在判处管制的程序中,犯罪分子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刑期惩罚。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改造,但限制其人身自由,交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监督改造的刑事处罚,是刑罚主刑中量刑最轻的一种。管制,是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但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仍生活在原先的社会环境中,如仍与家人同住、同吃、有工作单位的,仍在原工作单位工作,领取报酬,没有工作单位,仍可从事原先的工作,如经商、出卖劳动力等。其监督改造不是由监狱依法执行,而是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改造。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三年。
对于被判处拘役和管制刑罚的犯罪分子是可以适用减刑的,但是不能适用假释。因为减刑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假释的对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拘役和管制会有案底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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