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推翻自己签的协议书无效
若欲对自身签署的协议进行挑战与推翻,适当的策略可包括如下几点:
换言之,若在签订合同时,您身处无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阶段或者存在其他相关因素导致无法充分行使行为能力,则您所签立的合同有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
其次,针对对方所采取的欺诈、威胁、压迫等非法手段,如果您能找到有效证据予以证实,便可据此寻求法庭支援以取消该项合同。
再次,如果合同条款明显违反了法律法规以及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同样可以通过上述手段使其失效。
此外,倘若合同触犯了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各款强制性规定,也将被视为无效合同。
最后,如果能够证明该份合同是由相互勾结的双方阴谋达成并执行的,且因此而损害到了国家、集体乃至其他第三方的正当权益,这时,您同样有权向法庭提出申诉要求取消或宣告合同无效。
值得关注的是,所有的上述方法都需依赖于大量有力的证据来支持您的指控,以便为您争取到有利的诉讼结果。《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怎样推翻手机录音证据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推翻手机录音证据的,可以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录音不符合证据规则,例如不是原始的载体、录音不完整、录音取得是非法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
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四)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
要使该录音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1、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录音双方当事人的谈话当时没有受到限制,是自觉自由的意思表示,是善意和必要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
2、该录音证据录音技术条件好,谈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具有客观真实和连贯性,未被剪接或者伪造,内容未被改变,无疑点,有其他证据佐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三)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陈述的证言;
(四)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怎样推翻自己签的协议书无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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