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执行期过了未履行怎么办
在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强制执行之后,法院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向被执行人物下达执行通知。
若在规定期限内,被执行人仍然未能履行法院的判决,法院可以依法对被执行人拥有的财产采取冻结、查封、扣押以及处分等多种法律执行手段。
甚至在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之财物时,法院也有权采取诸如限制高额消费、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执行措施,以期通过这些手段促进被执行人尽早自觉自愿地履行已经达成的法律文件所确定的义务。
倘若在此过程中,经过法院的积极努力和各种法律执行措施的采取,仍然无法执行完毕该案,那么法院有权作出终止执行的裁定。
待日后调查清楚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的确切情况后,仍可依据法定程序随时恢复案件的执行进程。
然而,如果被执行人确实具备执行能力,却故意拖延或者抗拒执行,法院不仅可以对其进行司法拘留甚至处以罚金的方式进行严厉惩罚,严重者还可能面临被追究拒绝履行法院判决和裁定法律责任的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二、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谁来负责
强制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强制执行期过了未履行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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