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必须本人到场吗

最新修订 | 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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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证程序通常要求本人亲自到场,但具体情况可委托他人代理。 普通公民和机构原则上应亲自到公证机关申请,但若有实际困难,可寻求他人代理。 然而,特定公证事务如遗嘱、遗赠抚养协议、赠与、认亲子证明、收养、解散收养、授权委托、声明说明书、生存状况及其他涉及重大人身权益的公证,不可代理。 在这些情况下,若当事人因实际原因无法亲自到场,可请求公证员前往其居所或指定地点办理。
公证必须本人到场吗

一、公证必须本人到场吗

究竟能否委托他人代理某些公证实务的办理需视具体情形而定。

首先,关于普通公民及相关机构申请公证的问题,原则上应要求他们亲身抵达公证机关递交申请;

然而,若诚然存在实际困难导致无法亲自往返公证机关的情况,他们亦可征询他人代理此项业务的许可。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以下几种公证事务的办理是被严格禁止施予他人代理的:

包括但不限于(一)遗嘱公证操作;

(二)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处理;

(三)赠与公证事务;

(四)认亲子证明公证;

(五)收养公正工作;

(六)解散收养公正;

(七)授权委托公证;

(八)声明说明书公证;

(九)生存状况公证;

以及(十)其他涉及到当事人重大人身权益的公证事项等。

针对以上各类项目的公证,如果遇到特定情况下,当事人确实是由于实际原因造成的不便以至于无法亲自赴往公证处办理的,那么在申请过程中就可以请求公证员亲自赶赴当事人的居所所在地或在其指定的位置进行公证业务的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二、老人财产公证必须到公证处吗

1、老人立遗嘱不需要去公证处公证。只要该遗嘱是老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现,有老人的亲笔签名,签处该遗嘱的时候老人精神正常,有两个以上无关系人作为证人,该遗嘱即可成立。

2、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证必须本人到场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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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公证必须本人到场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房屋公证必须本人到场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其他与当事人的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需要本人到场,所以夫妻离婚房屋财产公证最好是本人到场,除非当事人确有实际困难而不能亲自前往公证处,申办时可以由公证员亲自前往当事人住所地或者由当事人指定的地点受理公证。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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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不一定本人要到场,没有到场的本人必须要有本人的声名书,并且签字确认,这样就可以由委托人来进行办理,这样才能视为放弃属于自己的遗产,但只要一旦放弃就不能再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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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50条规定,须本人承认:“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而是所有权。”(四)继承人放弃继承必须采取合法的形式,继承人可以向人民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在诉讼中,又没有其他充分的证据证明继承人表示过放弃继承权:“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视为接受继承,应当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不予承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条又规定放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作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如果继承人本人不承认。没有表示的:“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根据《继承法》25条规定,否则不能发生放弃继承的效力,也应当认定其有效。但不论以何种形式做出的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可以以口头方式或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做出,则不能认定继承人放弃继承,人民要制作笔录。但是他人主张继承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由人民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决定是否承认,上述《意见》第47条规定,都必须是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上述《意见》第46条规定。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遗产分割前作出。继承人向人民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签名。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遗产处理后。”(三)不得放弃继承权的情形,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放弃继承的效力
房产过户时,买方必须要本人到场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需要看情况:
1、如果已经明确是一人单独拥有,那只需要产权证上的一位去就可以;常见的有两种情况:一是这房子是一方婚前财产,二是房产证上明确写着单独所有。
2、如果婚姻存续期间买的房子,不管写一人的名字(也不管写其中的哪位),还是写一个人的名字,均是共同财产,那就必须夫妻双方两人到场签字。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
1、买方:本人到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
2、卖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屋所有权证到场办理。
3、房产为夫妻共有时,则夫妻双方都应该同时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有权证及结婚证等其它相关证件。
4、如果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卖方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的书面材料。
5、买方本人或卖方如果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时,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的人必须带上公证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证处“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印章)、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手续前去办理。扩展资料二手房过户流程
1、准备好过户材料,相关人员要到场过户需要的材料会因为交易房屋性质和买卖双方的情况有所区别。以商品房为例,买卖双方准备好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卖方带好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另外如果是单独所有,则出卖人和买受人到场即可,如果有共有人,则共有人也需要到场。
2、抽取办理号办理过户,跟办理银行业务一样,首先需要一个“号”。这个“号”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获得:一种是网上预约,通过房产交易网上预约平台进行预约,凭借预约验证码到总服务台取号。另一种方式是现场取号,排队抽取过户号,但由于近期办理过户人员较多,需于过户当日提早排队。
3、递交材料办理过户交易大厅的电子提示屏会根据办理进度叫号。留意快到自己的号码时,买卖双方需要根据提示到收件窗口递交过户所需材料。届时工作人员会收取材料,指导你填写相关表格,买卖双方及银行报抵押人员(全款购房只买卖双方即可)需要合影存档。材料递交完毕会收到过户回执单。
4、办理税费减免及缴税过户当天也需要针对房屋情况进行缴税,如果房屋条件符合税费减免的标准,需要抽号到查档窗口办理税费减免。办理完毕就可以到地税窗口进行缴税了,缴税完毕,在交易大厅需办理的过户流程告一段落。接下来会经历10个工作日左右的二级审批环节,审批通过就可以顺利拿到房产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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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条?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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