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盗窃且所窃取物品价值达到了一千元人民币的情况,国家公安部门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对其予以刑事立案并展开深入调查和追求责任的行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一重要法律文件,明确了盗窃公私财产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人民币之间的,应当视为“数目较大”的范畴,此时,国家公安部门有义务依法对此类案件进行刑事立案并开展深入的调查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二、偷东西属于民事还是刑事
我国的刑法规定,通常情况下,偷东西就是盗窃。如果盗窃金额达到了数额较大的起点,那公安机关就会进行立案追诉,该盗窃者也要负刑事责任。所以当偷东西的行为满足了一定的条件,那么也应该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但是如果没有达到刑事处罚的标准,那就属于治安案件,但不属于民事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偷东西累计金额多少立案”,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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