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规,如果公安机关对已获拘留的个人,确认他们需要进行逮捕,应当在拘留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之内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细致审核和批准。
同时,对于那些流窜作案或者多次实施违法行为的重症犯罪嫌疑人,其拘留的时间也将延长至30个自然日。
而作为监管机构的人民检察院,应该在收到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在7个工作日之内做出相关决策。《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诈骗案件多久报案无效
诈骗案件多久报案无效,要根据诈骗数额和案件严重程度而定。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五年;
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或者有严重情节的,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十年;
3、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或者有特别严重情节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诈骗案逮捕多久会被判刑”,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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