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把房子判给我生效吗

最新修订 | 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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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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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法院裁定书具法律效力,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施行。 但其他法律文书如征收决定也可能影响房产归属。 如需再次处分房产,需进行不动产登记手续。
法院把房子判给我生效吗

一、法院把房子判给我生效吗

关于裁决给予我方房产的事宜,在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产生效力之日起即刻施行。

但倘若有如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发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以及地方政府依据相关规定所做出的征收决定等,这些都可能导致我们对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移或是灭失的效果,这时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文书或公开发布的征收决定生效的时间为执行日期进行操作。

然而,若需再次处分此房产,则必须前往房产所在地区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相应的登记手续之后,才能得到法律的正式认可并具备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三十二条

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二、法院把子女判给我了,对方不给该怎么办

针对离婚子女判给女方,男方拒不执行的情况,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在法院执行的过程中,男方依然是拒不把子女还给女方的情况下,法院就会对男方处以十五日的司法拘留,给男方施加压力使得男方把子女还给女方。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也应负协助执行责任。

在审判实践中,法院除了会采取上述的对执行人处以司法拘留的做法外,法官也会向被执行的男方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裁判的后果,积极主动地做各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以执行和解的方式结案。

被申请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可以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法院把房子判给我生效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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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的时效已过,怎么把钱要回来呢?
1、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
按照民法理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消灭的仅仅是债权的强制执行力,并没有丧失受领力和保持力。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接受债务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不得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财产。但是,当债务人偿还部分债务后又停止履行债务,债权人能否要求债务人履行未完成的部分债务?笔者认为,应将债务人的履行视为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事由,债务人履行部分债务意味着债务人对此笔债务的认可,债权人有权请求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论债务人是否意识到债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2、争取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
最高人民在法复(1997)4号文中指出,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但是这条解释没有说明债权重新获得保护的理由。笔者认为,双方当事人在超过诉讼时效后达成还款协议的,视为对此笔债务的重新确认,债务人的还款意思表示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
3、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
最高人民在法释(1997)7号文中指出,根据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的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该条解释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且该规定中的债务人应当包括债务人本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等。
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的是实体胜诉权,程序上还是可以的。受理,但是对方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为抗辩理由,会判原告败诉。
但是对方如果不提出超过诉讼时效这个抗辩理由的话,也不会主动审查。
讨债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吗?答案是肯定的。诉讼时效已过怎么讨债?对于这些问题,上文中都有详细为您进行了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在借款事实发生后,债权人不能被动等待债务人还款,在还款期限到期后,债权人要及时追讨,否则,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债权人就要面临债款追不回的风险。
一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
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再开始计算,就可以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
二与债务人对账并签章确认
记住对账要双方签字或盖章,包括对账的过程(邮件来往等)。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对账之日起再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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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担保
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追加担保,并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由担保人偿还。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五找第三方证明曾催讨债务
找第三方证明曾问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该证据并非直接证据,故建议和其他证据结合使用。
六保留催讨债务的各种证据
如请求清偿债务时出行的车票、住宿发票、信函、电报等,证明一直在主张权利。
七每次清欠,尽量要求债务人支付路费
支付的路费从欠款中扣除,这样也可使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得到延长。
八提讼
向有管辖权的,原诉讼时效中断。
九让债务人同意履行
债务人对债权表示承认、请求延期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视为同意履行义务。要求债务人立字据、签订清偿债务的协议或制备忘录。债务人不愿立字据的,可邀请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或有关单位见证,保存债务人同意履行的电话记录、录音磁带、信件、电报和电传等。未经对方允许的偷录证据,亦可作为有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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