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哥哥有义务养弟弟吗?
在通常情况下,哥哥并无必须对弟弟进行扶养的法定义务,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
倘若父母亲已然过世抑或是父母因经济状况无法抚养年幼的弟弟和妹妹,具有(物质上)承受抚养责任能力的兄长以及姐姐则负有此等抚养的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具体条款,兄弟姐妹承担法定抚养义务须满足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首先,兄姊需具备抚养的劳动力。
若兄姊自身的生活尚且存在困难,并且仅能满足本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则他们对其弟弟和妹妹便无需履行法定的抚养责任;
其次,父母亲必须是已故或者丧失抚养的能力。
若是父母亲有充足的时间和经济实力来抚养孩子,那么兄姊也就无需承担抚养的责任;
最后,弟弟和妹妹尚未达到成年人的年龄。
只有当小弟小妹满十八岁之后,就算依然不能自给自足,兄姊在法律层面上也不再承担抚养的责任。
同时,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条款,若祖父母、外祖父母身强力壮且具备支付抚养费用的能力,在父母双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情况下,他们有义务对未成年的孙子孙女及外孙女进行生活照顾。
值得一提的是,在补位履行抚养责任的问题上,并未规定祖父母与外祖父母应优先于同辈亲属抚养,而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以保护未成年人为首要考量因素,从而最终决定轮流抚养的主体。《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二、哥哥有扶养弟弟的义务吗
一般情况下,哥哥对弟弟没有扶养义务,但是民法典规定,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负担能力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民法典》中规定兄姐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有三个:
(1)兄、姐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2)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扶养。如果父母有能力扶养,兄、姐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3)弟、妹尚未成年。如果弟、妹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即使是不能自食其力,兄、姐也没有扶养义务。
同时民法典还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补位抚养的时候,祖辈还是同辈之间是没有顺序之分的。要根据实际情况,从有利于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来确定具体由谁来抚养。《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哥哥有义务养弟弟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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