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与商品房之间的关键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两者的房屋属性存在差别,存量房通常涵盖未经业主居住过的二手住房,而商品房则是由合法的房地产开发商完成建设并在市场上出售的新建商品住房。
其次,从市场等级的角度看,存量房的市场定位可被视为一级半市场的代表;
而新开发的商品房则属于二级市场的范畴;
此后,普遍被买卖的二手商品房则归为三级市场。
所谓储量房,其本质上以已被购入或自行建造且持有相应所有权证书的房屋为主,这个术语在比较中主要与增量房,即由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兴建的新鲜住房形成对比,从而将存量房定义为购买后但未正式入住的房屋。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中国现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前提下,擅自销售商品房的行为,均会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惩处。
换句话说,商品房是由具备经营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经由转让途径获取土地使用权之后,根据自身需求进行的经营性住宅项目,而纵观整个意义层面上看,储量房实际上便是商品房的一种略微宽泛的说法。
因此,即使从更深层次来看,储量房的含义是"库存待售"的房产,但这与由具备经营资质的房地产公司精心策划并提供运营的住宅房屋——商品房并不相互矛盾,反而,商品房正是作为存量房概念的外延得以体现出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二、拆迁房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吗
如果是婚姻关系存在期间获得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拆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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