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已经辞去职务,却仍发现雇主未能按时发放薪资,那么请您不必惊慌,您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解决:
1.友好协商。
首先,您应以文明规范的方式与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展开沟通与协商,以了解欠发或迟发的具体缘由,无论是由于工资计算误差亦或是其他因素所致,随后再采取最佳应对策略,既能为公司保留颜面,也能为自己争取最大权益。
若雇主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且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工报酬时,您有权利将情况反映至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在调查核实之后,会强制要求雇主如期支付拖欠款项,倘若雇主仍旧不予理睬,还可以请求加倍补偿,补偿标准应为雇主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之间。
3.向雇主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若您与雇主因劳动争议产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但未履行,以及商谈调解失败亦或是达成调解协议但未执行等情况下,都可以选择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对于仲裁决定不服者,还可以进一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五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二、辞职后,个人怎么缴纳五险一金
一、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
1、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
2、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
3、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按原帐号继续缴费即可,不用补交。
二、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
三、医疗保险有个人账户,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
四、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形成个人账户总额,就如同银行的零存整取所有权属个人,辞职后停止存钱,但账户的钱还是属于原职工所有,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随时可以提取,以后也可以续交,永远不会作废,不会被清零。《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辞职后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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