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偷税漏税要坐牢吗
在税收领域中,如若存在逃避缴纳金额达到了十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其占各类税种应缴纳总额比重达到了百分之十以上的情况,而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依法下发了追缴公告之后仍未进行补缴应纳税额、滞纳金或接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是作为扣缴义务人,实施了欺骗和掩盖手法,并对已扣、已收税款不履行缴纳责任,其涉案金额也在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等恶劣情节,则将被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判处有期徒刑。
反之,如因疏忽导致的漏税行为,则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二条
逃避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二)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三)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中国是否还有枪毙死刑
中国死刑还执行枪决。
中国的死刑执行分为枪决和注射两种方式,犯人只能申请被执行方式,至于决定权在法院。现在只有少数的中院具备了执行注射死刑的能力。
其他没有条件的中院,无论罪犯申不申请都是执行枪决。所以最主要的还是看原判中院有否能力、条件执行注射。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中国偷税漏税要坐牢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