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向本地房地产业的行政领导层,也就是住建局提出申诉。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有责任全面负责全国范围内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的统一管理;而省级、自治区与直辖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则根据这一原则,负责管理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事务。
依据现行法律的明确授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制,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并紧密协作,共同管理全国的房地产事业。
县级及以上级别政府的房产管理与土地管理机构的设施配置以及权限范畴,遵循权责统一的原则,具体由省级、自治区与直辖市政府予以明确规定。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二、中介租房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发生中介租房纠纷时,解决方式有:
1、到中介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或房管部门投诉处理,工商局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协调并通知结果;
2、投诉协商未能解决纠纷的,应以合同中指定的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仲裁。
当事人若是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3、对仲裁结果仍不满意,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中介买房纠纷找哪个部门”,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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