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之房屋是可以进行退换的,然而一般而言您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若购房人士因遭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或身处开发商的严重违约情形之下而希望申请终止买卖合同,例如开发商未能按照既定规划完成楼房建造或者延迟交房等情况,那么购房之人可依照买卖合同及相关法律规章制度解除该份合同且免于承担任何相应的违约责任,亦或者凭借此条件同开发商进行协商以实施买卖合同的解除。
倘若购房人士并未享有法定的或事先约定的解除权,那么他们试图解除买卖合同便会被视为违约行为。
从法律层面来看,购房者可采取以下举措来解决问题:1、深入研究买卖合同是否已对这种情况有所约定,即是否具体说明了购房者在此刻拥有何种解约权利;2、主动与开发商协商以寻求买卖合同的终止。
如果购房人在支付款项等方面确实面临困境,经过与开发商的积极沟通并且赔偿一定金额的补偿(如,开发商已经承担的印花税等费用)或者违约金,正常情况下开发商会考虑同意终止该份买卖合同。
总结来说,有无选择产权退换房产完全取决于有没有满足法定或者合同预先设定的退房标准,而与是否已经支付完毕全部或部分房款无关。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二、买了房迟迟不交房能退房吗?
1、期房没有按时交房是否可以退房,需要看相关合同约定。
2、如果合同没有相关约定,那么根据相关规定处理,期房延期购房人可以催促开发商交房,如果经过催告后三个月仍未交房的,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购房者在催告后三个月,开发商仍然不交房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迟迟不备案能退房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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