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卖方一房二卖怎么处理
在房价高涨的现今社会中,一房两卖现象时有发生,对于这种状况,您完全有权向开发公司申请经济上的赔偿,或者是直接解除之前所签订的购买协议,收回已经付出的那部分购房费用以及相应的利息。
除此之外,您还有权让开发公司加倍补偿您不超过原有支付购房款的金额作为赔偿。
当我们购买了房地产企业所出售的商品房之后,如果在合同签署好之后,这家房地产企业又把这个房子卖给了第三方商业机构,最终导致我们所期望的商品房交易目的没能达到时;或者是当我们的资金能力不足以负担此套房产时,就有权利选择取消这份购买合约,退还我们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的利息,同时也要据此要求房地产企业对我们进行支付不超过原先所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二、遇到一房二卖怎么处理
1、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如卖房者是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般人,对其违约的处理与法律适用。
这种情况下,争议的处理应以作《民法典》为基础,向违约者主张违约责任。
一房二卖,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卖方一房二卖怎么处理”,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