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特殊需求的购房人,我们详细说明以下可能获得退房资格的几种情形,以供参考:首先,若因开发企业自身原因导致房屋未能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期限交付,进而造成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则构成根本性违约行为,此时,您有权依照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要求退房。
其次,如果由于开发商在建工程手续不全而导致了整个合同的效力被否定,这同样也是您有权利提出退房申请的重要条件之一。
紧接着,如果商家未经您的事先同意擅自改变了你所购买房子的设计规划,这也属于有害合同履行的范畴,您完全有理由行使自己的权益,发起退房。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开发商最终履约后,实际测量的房屋总面积与合同中约定的面积相比,其偏差率若是大于或等于3%,那么这便构成了法定退房条件。
最后,若交到您手中的房屋主体结构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或者房质量对您日常生活产生了严重干扰,这同样是您有权利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的原因所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二、买了新房怎么才可以退房
买了新房后是要在具备下列条件下购房人才可以向开发商主张退房:
(1)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
(2)开发商没有按期交付房屋;
(3)开发商较大幅度变更设计规划、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和房屋朝向;
(4)无法办理贷款;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拿不到产权证;
(6)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7)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8)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9)开发商将房子抵押;
(10)购房者的住房贷款银行没有批准,购房者和开发商对付款方式又不能协商一致,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怎么样可以退房”,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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