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规规定,开发商若实施一房两卖行为,应对未能获得房屋的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且赔偿款项不应超出其已交付的购房款总额的一倍。
进一步的说,如果由于开发商与买家签订的商品住宅销售合同而导致该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或解除,那么买家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及其对应利息,并可请求开发商对其由此产生的损失给予赔偿,同时还可以索取至多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总额一倍的赔偿金。
要想有效规避一房两卖问题,以下几点措施不可忽视:首先,在买房过程中应尽快完成网上签约工作,切实贯彻落实资金监管和资金托管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其次,在购房之前务必要核实所购买房产的所有权归属情况,并且可以考虑将涉案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予以提存;最后,为了降低风险,建议在房屋交易所登记确认后才向卖方支付首期房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商品房一房二卖怎么办
商品房一房二卖解决如下:
一房二卖,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
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
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后,房屋出卖人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是合同的效力最重要的表现,也是出卖人最主要的义务。
但在一房二卖情况下,由于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而言,不可能出现出卖人同时履行两个合同的情况,也就是说,出卖人在履行了一个合同后,对另一合同的履行必然产生违约问题。
一房二卖应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品房一房二卖怎么赔偿”,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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