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延期交房有什么规定
若房屋交付期遭延误,首当其冲的是消费者应立即展开催告行动,在经过一番催告之后,如开发商在合理期限范围内仍然未能恪守实际交付房屋的承诺,交易双方便可依照法律规定寻求解除合同的机会。
与此同时,消费者亦有权进一步提出要求,即由开发商全权负责返还其已支付的双倍定金,以及其他相关合同中所赋予的、有意无意间违反合规性的各项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有什么法律后果
(1)买受人的合同解除权。
出卖人延期交房。
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按照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按照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发商延期交房有什么规定”,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