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谁是业主

最新修订 | 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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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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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消费者可通过正式渠道向开发商提出退房意愿,若因开发商违约导致退房,其应承担贷款利息、首付利息、税费等经济损失,合同有赔偿约定的按约定执行,不足部分可追偿。非开发商责任退房无需赔偿。确认退房后15日内,开发商应全额退还消费者已付房款,负责解除与银行合同手续,期间代缴月供。
一房二卖谁是业主

一、石家庄买房退房怎么办

消费者若确立退房的意愿,可以通过挂号信、传真的方式或者直接以电话与开发商进行沟通交流。

若由于开发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种种不当行为引发退房事宜,则理当该开发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这其中或许涵盖了贷款利息、首付资金的储蓄利息以及购买房产所需缴纳的各类税费等方面。

假如在购房合同当中有明确约定关于退房请求的赔偿标准,便应当按照原始条款执行。

倘若依据合同规定的赔偿金额依然无法填补损失,还可以继续要求额外的赔偿

若是因为购房者自身在贷款申请程序上未能获得批准,再加上合同双方无法就付款方式达成共识等问题而导致退房情况的发生,那么开发商将无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消费者明确表达退房意愿之后的十五个自然日内,开发商应当毫无保留地归还给消费者先前支付的所有房款,同时,必须全权负责并全面履行消费者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的相关手续。

在此期间,所有的手续和文件尚未来得及签署之前,开发商还需要代为消费者向贷款银行按时支付每月所需偿还的本金及利息。

开发商在收到消费者退房通知之后,应当将所有的购房款项悉数归还消费者,与此同时,也要确保完成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相关还款手续。

若未能顺利完成上述相关事项,自消费者发出退房通知之日起的第十六天开始,直至消费者成功取得全部房款为止,开发商需每日向消费者支付总房款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

因不能归责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二、全款买房想退房怎么办

处理商品房退房事务的严谨步骤如下所示:

首先,请购房者以书面形式(例如挂号信、传真或是直接电话联系)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请求。

若退房责任系由开发商造成,他们理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其中包括您可能承担的相关贷款利息、首付资金存储利息以及税收费用等等;然而,若是由于购房者申请贷款未获批准,或者双方在合同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未能达成共识等方面引发了退房问题,则在此情况下,开发商不必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其次,我们建议您在收到退房申请后的十五个自然日内尽快完成所有的手续办理工作。

此期间,开发商有义务全额退还您已支付的所有房款,同时还需负责协助您解除或终止与贷款银行之间的协议,并在这些手续及文件尚未签署之前,代为支付每月需偿还的本金和利息。

最后一步,也是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即开发商需要确保他们在收到您的退房申请后,安全地将所有购房款项退还给您并正确无误地完成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事宜。

若在此过程中遇到了困难,您有权在自提交退房通知后的第十六个工作日起直至您成功收到所有房款的那一刻止,依照每日实际金额向开发商收取违约补偿金

祝您退房顺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石家庄买房退房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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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售情况下,合同履行遵循明确序列:首要依据为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状况;其次考虑实际占有人权益;最后结合支付金额多少、支付时间顺序、网签状态以及合同订立时间等多元因素,秉持公平合理原则作出综合评判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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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一房二卖纠纷,实务中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不同的处理:
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前后两个买受人享有的请求权性质是不同的:后买受人因其债权已得到满足,已经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其享有的是该房屋所有权上产生的物权请求权。
2、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此时,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出卖人已非房屋所有权人。出卖人系出卖他人之物。
3、两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在两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仍为出卖人享有,而两次买卖的买受人均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原则上讲,买受人只能通过债权保护方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基于先后买卖合同而生的此二重债权,系处于平等地位,并无位序关系,故前买受人及后买受人均得随时向出卖人请求履行债务。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的权利之一,也是履行的重要内容,就是行使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请求权。在两个债权的实现构成竞争关系的前提下,谁先取得登记申请权,谁就有优先的效果。故就两个合同的履行而言,首先应当以请求办理过户登记的先后,确认买受人中先行使请求权方的行使登记请求权的优先权。同时请求的,应以约定的履行期届至日的先后,确认履行期先届至的合同的买受人行使登记请求权的优先权;一合同约定了履行期限,另一合同没有约定履行期限,可确认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的买受人行使登记申请权的优先权;均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原则上认为两合同的买受人自合同成立时起即享有行使登记申请权,但订立在先的合同的买受人获得登记申请权的时间在前,应以订立合同的先后,来保护订立在先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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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房子归谁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开发商一房二卖房屋归属 (一)若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即哪一份合同签订的日期在前则能优先拥有房屋的产权,即先签订合同的一方可以优先获得房屋的产权; (二)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其中一份合同已将标的物房屋交付。其中一份合同得到实际履行,体现了卖房人的意愿,这种履行也是合法履行,这时,已经接房的一方就可以获得房屋的产权,而不论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 (三)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那一方),那么已经登记的一方取得了房屋的产权。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照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理,先办理登记的,在所有程序上签订的合同都能被确认的效力,而未办理登记的,只能选择向卖房人要求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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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两卖时,依法确立首位有效购房合同的买家优先获得产权。未完成过户手续的买家亦有权益保障。交易双方应迅速办理合法手续以保护自身权益;生效合同方有权要求卖方履约交付房产,否则可依法律主张违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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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房子归谁
[律师回复] 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一房二卖”房屋的归属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1.若买卖合同均未履行,适用签订在先原则。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对房屋的过户均享有期待权,签订合同在先的买受人有权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签订合同在后的买受人不能据此取得所有权,但可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2.买受人均未取得房屋所有权,适用占有优先原则。若买受人均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但其中一个买受人已实际占有房屋,另一方买受人未占有房屋,那么,占有房屋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取得完整物权,即有权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此处所述的“占有”仅指合法占有且该占有必须发生在纠纷产生之前。
3.一方当事人已履行合同,适用履行在先原则。房屋买卖合同的所有买受人均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或占有房屋时,若其中一份买卖合同已经履行,另一份买卖合同尚未履行,则已履行合同的买受人有权优先取得房屋所有权。
4.一方买受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适用物权有限原则。“一房二卖”中,其中一个买受人已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另一个买受人未办理登记手续,根据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准和物权优先债权原则,已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应该优先受到法律保护。
5.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履行情况。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均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也未合法占有房屋,签订合同时间与履行时间也存在交叉,那么应该综合考虑合同成立先后顺序、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及是否办理网签等因素,公平合理地予以判定。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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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执行中遇到纠纷时,应优先通过协商,遵循平等互利原则寻求共识。调解是一种常见解决方式,借助第三方公正裁决,促使双方理解事实,达成和解。若协商调解无效,可选择仲裁这一快捷、专业的方式。最后,当所有内部手段失效,应依法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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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开发商一房二卖房屋归属 (一)若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即哪一份合同签订的日期在前则能优先拥有房屋的产权,即先签订合同的一方可以优先获得房屋的产权; (二)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其中一份合同已将标的物房屋交付。其中一份合同得到实际履行,体现了卖房人的意愿,这种履行也是合法履行,这时,已经接房的一方就可以获得房屋的产权,而不论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 (三)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那一方),那么已经登记的一方取得了房屋的产权。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照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理,先办理登记的,在所有程序上签订的合同都能被确认的效力,而未办理登记的,只能选择向卖房人要求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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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中出现“一房二卖”情况时,买方将依照以下赔偿标准维护自身权益:若租赁协议中含有定金条款,则买方有权要求卖家按双倍金额予以退还;如租赁协议中包含违约条款,买方可根据该条款的具体规定向卖家追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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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住宅,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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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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