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付定金注意哪些事项

最新修订 |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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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强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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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若合约中的条款涉及提前终止租赁的违约责任,那么则需依据此进行协商处理。倘若在合约当中并未详尽说明如何处理这类事件,通常双方需要展开友好协商,共同寻找解决方案。在此过程中,常见解决方式是从租赁保证金或是租金中扣除部份款项以作为对出租方因承租方违约行为而受损害的赔偿。
购房付定金注意哪些事项

一、租房不买房退房

若合约中的条款涉及提前终止租赁的违约责任,那么则需依据此进行协商处理。

倘若在合约当中并未详尽说明如何处理这类事件,通常双方需要展开友好协商,共同寻找解决方案。

在此过程中,常见解决方式是从租赁保证金或是租金中扣除部份款项以作为对出租方因承租方违约行为而受损害的赔偿

然而,常规而言,承租方向出租方提出提前终止租赁要求时,租赁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假如在租赁合约中未有明确规定租赁保证金的性质和使用规则,那么保证金便被视为租赁预付款

无论何种情况下,这笔费用必须予以退还。

在没有对租赁保证金的性质作出明确定义的情况下,它的主要功能实际上是为租赁房产及室内设施进行保险。

因此,在租赁期间,如有任何因为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出租方的房产及室内设施遭受损失,损失金额均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但尽管如此,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财产损失可以在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后再对其进行适当退还。

若在租赁期内并未产生此类损失,在合同到期或双方协议终止合同时,租赁保证金应当全数归还。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收房不满意能退房吗

得具体看是什么原因。

对于购房者来说,在房屋交付的时候,一定要认真的对房屋的质量进行验收。

如果对房屋不满意,那么要提出合理的理由和依据才能够要求退房。

具体而言,如果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严重影响购房者对房屋的使用,那么这种情况可以要求退房。

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那么购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

如果并没有严重到影响居住使用的程度,比如说房屋只是存在一点房屋门窗开关问题,墙皮脱落等问题,那么购房者不能够以这些理由来要求退房,但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维修的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 

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租房不买房能退房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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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交付定金有什么注意事项
交定金时一定要和开发商签订定金协议或购房协议书,不能只在口头上承诺,交了就算交了定金了。如果没有签订协议,定金就没有法律效力,分清订金与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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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交付定金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购房交付定金有哪些注意事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购房交付定金有什么注意事项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
(5)谨防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6)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不同的。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则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则交付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
如何合理约定购房定金
一般来说,如果买方违约了,那就不能要求返还定金,如果卖方违约了,那就需要支付双倍定金,所以,在双方约定购房定金时,较好不要过高也不能过低,否则双方都有可能承担较大数额的损失。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双方所约定的定金数额较好是房款的20%,这样既可以不用冒着损失重大的风险,个人权益也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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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交付定金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购房交付定金有哪些注意事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购房交付定金有什么注意事项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
(5)谨防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6)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不同的。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则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则交付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
如何合理约定购房定金
一般来说,如果买方违约了,那就不能要求返还定金,如果卖方违约了,那就需要支付双倍定金,所以,在双方约定购房定金时,较好不要过高也不能过低,否则双方都有可能承担较大数额的损失。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双方所约定的定金数额较好是房款的20%,这样既可以不用冒着损失重大的风险,个人权益也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
购买期房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注意是开发商是否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等开盘销售现场需公示的文件。
1、《房地产证》(记载预售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批准预售的房屋列表》、《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预售测绘)》、经工商物价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价目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总平面图;
2、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3、预售人的名称、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信息,项目开发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和付款方式;
4、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代理销售的,还应明示代理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销售委托书。
(二)签订认购书、缴纳定金
首先,需要确认到认购书中的“定金”二字,区分清“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因为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并有特定适用于定金的法律规定,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不是对合同的成立起担保作用,它只是起预订作用,叫做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可以要求返还订金。所以,在认购书中写的定金一定要分清是哪个“定”(订),因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通常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买房应该在签订认购书多少之日起买房,否则的话不给退还。
(三)预售商品房延期交付的,开发商应当承担的责任
因开发商的过错,不能按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地产的,开发商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有约定的,从合同约定;未约定的,为延期交付房地产期间的指导租金。造成受让人损失的,开发商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负赔偿责任。
(四)收楼时注意事项
1、检查验收该商品住宅建设项目交付使用的证件是否齐备,查看是否具有商品住宅交楼书、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2、实际交楼的标准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比如说约定的装修标准,是否依合同约定设计等,门、地板、窗的材料是否符合约定的标准,配套的室内设施是否齐全。
3、工程质量,门、窗、天花、墙壁、地面的质量、有否渗漏等等。
4、检查水、电开关是否正常,水、电表刻度是否在“0”的位置,用水通道是否畅通等等。
购房签约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购房签约的注意事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购房签约需要注意的事项
1、五证两书
购房者签合同之前一定要确认开发商的“五证”和“两书”是否齐全。五证两书代表开发商有资格卖房(能交易、有产权)、房屋质量通过国家标准(房屋质量达标),是您此次购房的基本保障。
购房指南:
①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②两书:《住房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看是“定金”还是“订金”
订金是预付款,是总房款的一部分,它只意味你拥有对这套房子的优先购买权,却没有担保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当然,如果合同不成立,不管是哪方违约,订金都要原数返还。
定金俗称“保证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如果购房者违约,定金不予退还,开发商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
3、注意面积约定和各个面积的含义
面积约定:签订合同时,除了要在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面积含义:合同中,面积的不同数值代表着不同的面积。您要看清是建筑面积,还是套内面积或者公摊面积。
4、约定条件和时限
房屋什么时候交付?房屋所有权什么时候转移(过户)?如果有学位规定,也要约定学位地点、生效时间以及违约责任。
5、注意房屋质量问题
签约时,你应该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6、看清明确物业管理事项
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包括物业专项维修基金)。
买房时,房款很容易就支付出去,但购房者的后期保障却没有那么容易实现。所以,您一定要在签约的时候降各项保障落实在合同上,让自己的房屋买的更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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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交付定金注意事项是什么
(1)定金条款并非强制性条款;(2)应当于定金条款中明确阐述未能履行合同所涉及到的具体事宜;(3)虽然已经签订定金条款,然而若仅有消费者方在支付定金之后,相应的合同才能生效;(4)对于预付款项而言,其为预先支付性质,因此并不适用于定金罚则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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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购买回迁房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二手市场上市的回迁房约占整个二手市场的10% 。
而这些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
作为第一种情况,即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
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
因此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这对购买者来说是十分有保障的,不必有其他的担心。
然而另一种情况,即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这些房子的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
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
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
因此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
《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收购公司前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收购公司前的注意事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资本、资产方面的风险
(一)注册资本问题
目前,随着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数额的降低,广大投资人通过兴办公司来实现资产增值的热情不断高涨。但是,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注册资本在500万以下的公司都有一些注册资本问题。我们办理了大量因出资瑕疵而低价转让股权的问题、虚假出资怎样进行破产的问题等等。所以,在打算进行收购公司时,收购人应该
首先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目标公司的基本信息,其中应该主要查询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情况。在此,收购方需要分清实缴资本和注册资本的关系,要弄清该目标公司是否有虚假出资的情形(查清出资是否办理了相关转移手续或者是否进行了有效交付);同时要特别关注公司是否有抽逃资本等情况出现。
(二)公司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等问题
在决定购买公司时,要关注公司资产的构成结构、股权配置、资产担保、不良资产等情况。

一、在全部资产中,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具体比例需要分清。在出资中,货币出资占所有出资的比例如何需要明确,非货币资产是否办理了所有权转移手续等同样需要弄清。只有在弄清目标公司的流动比率以后,才能很好的预测公司将来的运营能力。

二、需要厘清目标公司的股权配置情况。
首先要掌握各股东所持股权的比例,是否存在优先股等方面的情况;
其次,要考察是否存在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三、有担保限制的资产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等有影响,所以要将有担保的资产和没有担保的资产进行分别考察。

四、要重点关注公司的不良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的可折旧度、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以及将要报废和不可回收的资产等情况需要尤其重点考察。
同时,公司的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也是收购公司时所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公司的负债中,要分清短期债务和长期债务,分清可以抵消和不可以抵消的债务。资产和债务的结构与比率,决定着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2、财务会计制度方面的风险
实践中,有许多公司都没有专门的财会人员。只是在月末以及年终报账的时候才从外面请会计进行财会核算。有的公司干脆就没有规范和详细的财会制度,完全由公司负责人自己处理财务事项。因为这些原因,很多公司都建立了对内账簿和对外账簿。所以,收购方在收购目标公司时,需要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详细的考察,防止目标公司进行多列收益而故意抬高公司价值的情况出现,客观合理地评定目标公司的价值。必要时,收购方可以聘请专门财务顾问来评估目标公司的价值,但是,如果收购金额本身比较小,可以聘请懂财务会计的,由其对收购中遇到的法律和财务问题进行综合指导。本团队的律师都具有法律、财务以及税务方面的综合专业知识,能为您在法律、财务以及税务方面提供专业的服务。
3、税务方面的风险
在北京,注册资本在五百万以下的公司不会经常成为税务机关关注的重点。因此,很多小公司都没有依法纳税。所以,如果收购方收购注册资本比较小的公司时,一定要特别关注目标公司的税务问题,弄清其是否足额以及按时交纳了税款。否则,可能会被税务机关查处,刚购买的公司可能没多久就被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
4、可能的诉讼风险
在可能的诉讼风险方面,收购方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风险:

一、目标公司是否合法地与其原有劳动者签订和有效的劳动合同,是否足额以及按时给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是否按时支付了员工工资。考察这些情况,为的是保证购买公司以后不会导致先前员工提起劳动争议方面的诉讼的问题出现;

二、明确目标公司的股东之间不存在股权转让和盈余分配方面的争议,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签订的购买协议能够保证切实的履行,因为并购协议的适当履行需要股权转让协议的合法有效进行支撑;

三、确保目标公司与其债权人不存在债权债务纠纷,即使存在,也已经达成了妥善解决的方案和协议。因为收购方购买目标公司后,目标公司的原有的债权债务将由收购方来承继。

四、
最后,需要考察目标公司以及其负责人是否有犯罪的情形,是否有刑事诉讼从某种意义上影响着收购方的收购意向。
购买私人墓地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检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查验所购商品房建设项目的土地是出让还是划拨。依照规定商品房用地必须是出让,经济适用住房土地属于划拨。建设业主在预售商品房时应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预售项目,不仅有可能办不了国土证,而且办不了房产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项手续是建设业主必须取得的法定手续,凡未取得的,其项目未获得批准。此类房屋禁止买卖,否则,有可能拿不到房,也有可能办不了房产证。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该项手续是批准项目业主开工建设的法定手续,未取得的,其项目未获得批准。此类房屋禁止买卖。否则,其后果同第五条。
(二)注意查验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查验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是否一致。没有营业执照或没有资质证书;虽有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但相关内容不相一致;虽有资质证书但已过期失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没有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许可内容者,均不能与之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否则,可能产生纠纷,导致财产损失。
(三)看有没有《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绘报告书》。这是确定商品房面积的依据,签订购房合同前应查看该书,并将面积明确写进合同。
(四)使用标准合同文本,签订前应仔细阅读。签订合同时,必须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处理合同纠纷的方式。一旦发生违约,按合同约定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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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首付注意事项有哪些
购房交易中,交付定金须谨慎:应与开发商签订书面协议,区分订金与定金,明确退款条件,并非必经环节。务必详写协议,保护自身权益,切勿轻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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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查验所购商品房建设项目的土地是出让还是划拨。依照规定商品房用地必须是出让,经济适用住房土地属于划拨。建设业主在预售商品房时应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预售项目,不仅有可能办不了国土证,而且办不了房产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项手续是建设业主必须取得的法定手续,凡未取得的,其项目未获得批准。此类房屋禁止买卖,否则,有可能拿不到房,也有可能办不了房产证。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该项手续是批准项目业主开工建设的法定手续,未取得的,其项目未获得批准。此类房屋禁止买卖。否则,其后果同第五条。
(二)注意查验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查验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是否一致。没有营业执照或没有资质证书;虽有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但相关内容不相一致;虽有资质证书但已过期失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没有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许可内容者,均不能与之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否则,可能产生纠纷,导致财产损失。
(三)看有没有《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绘报告书》。这是确定商品房面积的依据,签订购房合同前应查看该书,并将面积明确写进合同。
(四)使用标准合同文本,签订前应仔细阅读。签订合同时,必须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处理合同纠纷的方式。一旦发生违约,按合同约定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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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要注意的事项
[律师回复] 对于购房合同要注意的事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购房合同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
1、买卖身份莫简单
即买房人的确定、卖房人的审查。确定好以谁的名义买房,他可能涉及到将来过户、继承等问题。同时,注意轻易不要以他人名义买房,由此引发纠纷的情况很多;卖房人应是开发商,少数例外。购房者应要求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查看是否通过了最新年检,贴有年检标记,经营范围中有无房地产开发、销售内容。如没有相应资质,将导致开发、销售行为违法,这样的房产买不得。
2、售楼广告多睁眼
很多购房诉讼是因广告宣传而起。在对楼盘的宣传中,开发商过多使用溢美之词已形成一股潮流。开发商对楼盘的规划环境、价位等极力进行包装,而直接面对购房客户的售楼小姐更是利用楼宇沙盘模型大做文章,让购房者觉得买到了“便宜”:优美的环境、低廉的价位并能享受到开发商无微不至的人文关怀。实际上,一旦购房者拿到钥匙踏进自己的房屋,往往发现开发商描述的各种美好景象与现实相距甚远,于是产生一系列纠纷,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只好诉至。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人最好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的内容写入双方协议中,或要求作为合同附件,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以此约束开发商实现广告内容。
3、五证审查须从严
目前在商品房的销售过程中,开发商一般不主动出示“五证”的原件,只有少数开发商将“五证”或“五证”原件的一部分在销售时明示。不出示“五证”原件的原因很多,有的是工作态度及责任心问题,有的是有意回避“五证”中所记载的瑕疵,如存在抵押等,有的是利用复印件做假,如将某项目一期说成二期等。
对于初次购房者来说,要分清“五证”的真伪,认识到记载内容可能存在的利害关系,较为困难。最好将其作为合同附件,并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保证“五证”的真实性,否则应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购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仔细查看中介公司证件 随着楼市升温,某些小中介或黑中介利用客户法律知识的欠缺和交易安全的淡薄欺骗客户。因此,对于广大购房者来说,找中介时应该找正规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并查看其营业执照、备案证书、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以及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 这些证件如果存在,那么在与中介公司产生纠纷时,购房者就可以到工商部门或房管部门投诉。还有一个必须提醒注意的是,在看三证时,要看原件,不要看复印件,还要注意营业执照、备案证书的有效期及地址与现实是否相符,房地产经纪人的执业单位与执业证是否一致。
二、实地查看房源是否合意 很多人在购买二手房时,为省时省力,通过中介机构查找房源,付款之后才发现中介为促成交易,故意隐瞒了房屋质量方面存在的瑕疵。因此,这提醒广大购房者在看房屋消息的同时,应进行详细实地考察,核实中介公司、广告媒体以及互联网提供的房源信息的真实性。
三、搞清楚售房者的卖方身份 很多售房者打着产权所有人的旗号,其实并不是真正的房主。这提醒广大购房者在选定房产后要同转让人协商转让价格,并核对卖房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一致。买房改房时,应注意卖方必须夫妻两人同时到场,共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经济适用房时应注意房产是否达到上市条件,约定补缴出让价的责任方。如果房屋有多个共有人,需要全体共有人共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此外,在看房屋产权证时,最好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验房产权有没有瑕疵,即产权是否完整、有没有抵押、房改房是否符合上市条件以及产权单位是否存在限制出售约定等。
四、查清待购二手房的房龄面积 很多中介公司会美化所购买的房屋,房龄和面积就是其中一部分,因此,对房龄和面积有要求的购房者不能片面听信中介的介绍,而应该看清房产证上的房屋建成时间和建筑面积与中介方或卖方的描述是否一致,以防上当受骗。
五、明确户口迁移的时间和条件 签订合同时要把户口迁移的问题书面说清楚,不能模糊了事。此外在正式过户前,查询户籍状况,否则后续纠纷不断。房屋交易一旦户口发生纠纷,处理起来非常复杂。由于户籍的迁入和迁出均归公安机关管理,不属于的受案范围,因此对于此类案件是不予受理。而公安机关在处理户口纠纷时,又受到户籍政策的限制。现实中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即卖给买房的房屋是卖方唯一的一套房屋,没有其他的房屋可供卖方迁入户口,则无论买方理由多么充分,公安机关都是无法将卖方户口强行迁出的。相应的,买方的户口也就无法迁入。
六、弄清楚该二手房是否处于出租状态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还在租赁中。如果买房人不注意审查房屋是否在租,就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或使用的房产,也极有可能因卖方得到长期大额租金和大部分售房款(物业交割金除外)后不再露面而使买房人既住不上房又拿不到租金。
七、签订合同时只能签订明确的书面合同,不能定口头合同 买方、卖方和中介公司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产权办理、中介费用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三方合同,注意,这里的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所有的承诺和好处只有落实在书面合同上才能算数。 合同在签订过程中要慎之又慎:要对所签条款逐条推敲,不能模棱两可;要弄清楚所有条款的内容,不要勉强签订。别忽视买卖合同的附件,如户口迁移,水、电、煤气、物管、维修基金等费用的结清与过户以及解除抵押的费用等。
八、保留所有过程中的费用清单 购买人买二手房承担的费用包括房款、中介费以及相关税款。在缴交费用过程中要保留费用清单和发票,以便以后查对,同时还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九、避免全权委托中介 很多购房者怕麻烦,往往全权委托中介帮助购买二手房,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做法。因为不良中介利益熏心可能吃差价,这个差价有时候是惊人的。因此,在委托中介时不可全部放权,关键的权力应该掌握在购房者自己的手中。
苗木购销合同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苗木购销合同注意事项问题解答如下, 购销合同是指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协议。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形式。下面给大家介绍签订购销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等具体内容注意事项
1、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
2、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生产厂家。
3、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物资目录、设备目录。
4、产品数量和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没有规定的,按双方商定的计量方法执行。
5、价格、金额,除国家规定必须执行国家定价的以外,由当事人协商议定。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国家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贷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
6、供货期限,可以合同约定。一般来讲,提货的以乙方通知提货日期为准(应给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代办托运的以货交承运人为交货日期,送货的以送达目的地为准。
二、质量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有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的,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签订;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也没有行业强制性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供方必须对产品的质量和包装质量负责,提供据以验收的必要的技术资料或实样。产品质量的验收、检疫方法,根据批准的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2、标准有国家标准B、部颁标准、企业标准B。如果要填写,须有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一般的购销合同,多数泛泛约定为国家标准。如果对于特定产品,或对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具体约定为哪个标准,或商定的条件、样品(共同封存样品,分别保管)、补充技术要求。
3、约定供方对其所提品的质量保证期限,在保证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排除需方的非正常使用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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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购房定金有什么事项要注意
1、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与上家之间就该房屋挂牌出售的委托协议,在该协议中应当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下家收取定金的内容。2、与中介公司签订书面的中介协议,该协议至少应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保留期限及定金的处理方法等约定,并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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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签认购书要注意什么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签商品房认购书的注意事项
1、规避受牵制条款。如果购房人自己想签订认购的话,则要避免认购书中的受牵制条款。前些年的认购书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购房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的,开发商所收定金不予退还。但不签合同的原因有很多种,其中主要原因往往是在具体条款上达不成协议。这种情况不能完全将过错就归结于购房人。但因为该条款的存在,开发商往往以此威胁购房人。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必须签订认购书的话,应当避免该条款的出现。建议购房人要求签订认购书示范文本,该文本充分保护了购房人的利益。
2、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这种条款实际上针对购房者单方违约的违约金条款,开发商这里有个圈套,购房者只要没有与开发商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不论什么原因都算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就要没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3、不使用模糊概念,在认购书对于价格条款的约定,不要使用“均价”,“优惠价”“折扣价”等,而要准确到单价的具体数额;
4、开发商答应为购房者保留价格或房号的,要将保留承诺写进认购书,如此价格保留10天,此房号保留10天。此时还要注意,这种保留是开发商的单方承诺,如果开发商没有兑现承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不要把这种保留签订成购房者在10天之内必须购买的义务;
5、注意认购协议书中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合同中体现的基本原则就是自愿平等,换个角度说,即各方当事人应当在认购协议中规定必要的义务,双方的义务都是围绕合同目的的实现而确立的,任何一方的义务不能过多也不能过少。目前多数的认购书都是开发商提供格式合同,对购房者的限制较多,而开发商基本不承担责任。为了避免一方责任倾斜,在签订协议时要注意加上限制开发商行为的条款。
6、在签订《认购协议书》时,购房者应对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条款进行认真审查,适当补充完善,将定金的约定范围加以调整,从根本上将《认购协议书》与房屋买卖合同区别开,使之。这样才能真正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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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认购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签订购房认购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签订购房认购书的注意事项
1、签订购房认购书之前,必须要了解购房认购书中到底包含了哪些内容:
(1)认购物业:包括房地产商、开发商和小区物业管理中心。
(2)房价:包括户型、面积、单位价格、总价等。
(3)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清、分期付款、按揭付款、贷款等。
(4)认购条件:包括购房认购书应该注意的事项、定金、签订正式条约的时间、付款地点、账户、签约地点等。
2、规避受牵制条款:如果是购房人提出自愿签订购房认购书的,就要避免认购书中会出现限制自己的受牵制条款。早些年曾出现开发商和房地产商借用认购书中的受牵制条款,以此威胁购房人的情况。因此建议后方人要求签订认购书示范文本,该文本可以充分保护购房人的利益。
3、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定不利条款: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
4、不使用模糊概念:特别是对于均价、优惠价、折扣等词语,一定要准确到单价的具体数额。
5、注意购房认购书中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合同中的基本原则就是自愿平等。
6、在签订购房认购书的时候,购房者应对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条款进行认真审查,并加以补充协议进行完善。
购房交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购房交房的注意事项
一、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体资格和所开发项目的合法性。
(1) 我们必须认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体资格,即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取得了必备的房地产开发权利和销售权利;
(2) 我们在购买物业时必须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拥有所开发物业的土地使用权;
(3) 我们还必须了解所要购买的物业是否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拥有所有权;
(4) 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商品房预售资格,是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弄清物业的基本设计和标准,主要查看:
(1)物业项目的规划设计图纸;
(2)物业项目的竣工总平面图;
(3)每一单体建筑的结构、设备竣工图纸;
(4)建筑施工图;
(5)地下管网竣工图。
三、审查物业的质量,按标准严格验收。
四、审查物业管理情况,认真考虑确认业主公约。
个人购房不外乎两个目的:或举家居住,或图增值获利。不管哪种情况,由于涉及金额巨大,购房者都应谨慎参考各种因素,以免花钱买后悔。因此,凡欲购房置业,必须要注意以下九大因素:

一,产权购房者首先要弄清所购房屋的产权归属。因产权归属不清楚或产权纠纷未了结的房屋,购置时务必谨慎对待,最好不要涉足。

二,质量不少购房者由于工作繁忙或偏听了地产商的一语承诺,没有对建房现场作实地考察,结果到入住时才发现与想象的不一样。因此,消费者要注意了解房地产公司的信誉,对无质量鉴定验收合格证书的住宅,切勿轻意购买。

三,设计眼下因设计欠佳而空置的商品房比例很大。对住房的设计,购买者主要考虑两方面:一是面积大小,二是内部的格局。这两方面都既要兼顾现实的经济条件、家庭特点,又要为未来留有相当的余地。用于投资的购房,面积要比一般大众房大20平方米以上,设计要超前、新颖,采光、通风等条件都要良好,这样,会增加房子的竞争力。

四,房屋自身的其他条件如楼房、朝向、布局、结构等等。这些对房屋价格均有重要影响。

五,房内附属设施虽然房价主要是依据住房的面积、楼层、朝向和地理位置而定,但房内附属设施的档次,也直接影响到房价。购房者应注意如下设施:室内装修、电话线路、空调动力线、电视接收共用天线、天然气管道、上下水管道和暖气管道等。

六,地段、环境房屋所处环境好坏,直接影响到生活的便利程度和房屋的升值潜力。有些目前较为偏僻之处,若是政府计划大力开发的话,则其具有很大的升值空间。若是马上搬迁居住,最好选择开发程度高,交通便利、绿化好、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的地区,还要注意了解价格计算的一些规定细节。

七,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界定履行期限和违约责任、违约赔偿等,以免开发商因资金或其他原因造成商品房交付延期并以免付款时发生争执。

八,物业除了向先期入住的业主了解住房配套的物业管理状况外,还要认真审查物业管理公约的内容,详细了解物业管理的范围及收费标准、办法,以免日后在管理费的收取和应设服务项目等方面发生纠纷。此外,还要了解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和职权行使情况,因为它代表购房者的真正利益。

九,资格审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购房时卖方应出示承建该物业的“五证”、“两书”。“五证”,即计委立项、可行性研究的批件,规划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局的土地使用证(证明卖方已交纳了土地出让金,拥有产权证),建委的开工建设许可证;房地局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书”,即要求发展商向住户出具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及相应的包修、包退、包赔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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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交付定金后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进行定金协议签署时,需要遵守以下几个重要步骤:首先,务必确立书面形式的定金合同;其次,关于定金金额的约定应清晰明了,然而其最高数额不应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第三,签订定金合同时,需对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予以明确规定;最后,务必关注违约责任方面的具体条款,以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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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购买划痕险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购买划痕险注意哪些事项问题解答如下, 购买划痕险注意什么事项
车主在了解了车辆划痕险多少钱以后,对于其赔偿责任,以及购买要求也一定要熟知。一般情况下,划痕险保险金额有多种档次,车主可以根据爱车的情况选择购买。赔付的时候,如果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在保险期间内,累计赔款金额达到保险金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终止。
目前很多保险公司对购买划痕险有较为严格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只保车龄三年以内的车辆。对于旧车投保划痕险,很多保险公司对上一年的出险次数会有要求。而为了限制车身划痕险恶意骗保的发生,一些保险公司也在理赔时出招,不仅要求要求拍照,甚至有的还要求车身划痕险要到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才能理赔。因此,车主决定是否购买划痕险险,需要综合很多因素,并不是仅仅只需要弄清楚车辆划痕险多少钱就可以了。
汽车一定要购买划痕险吗
众所周知,目前车险主要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交强险是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险种,而商业险则属于车主自主选择的险种。车损险就是商业险中比较重要的一个险种,一般情况下车辆在买车险的时候都会购买车损险。既然划痕险附属于车损险,而车损险又属于商业险种,那么新车也就不一定要购买划痕险了。
不过一般情况下,还是建议新车车主购买划痕险。如果,车主停车的位置为地下车库或者私人车库等比较安全的地方,那么车主可以不用购买。如果是经常露天停放,或者停放的地方经常有小孩玩耍,则建议车主无论新车还是旧车都应该购买,以保障安全。
如果车子出现无刮擦、碰撞痕迹时的单独划痕,就可以由划痕险来赔,但是要是在行驶过程中出现的碰撞、刮擦而导致的汽车漆面的划痕,就不在划痕险理赔范围了。
由于划痕险的赔付率普遍在200%到300%间,基本上处于亏损运营,大多数保险公司都只针对新购买的车或者两三年内新车承保。划痕赔付限额一般是2020元、5000元。要注意的是,划痕险是累计赔付的,也就是说如果投保的划痕险保额是2020元的,出险不限次数,但赔偿累计金额不能超过2020元,超过两千元保险合同就自动终止。此外,不少保险公司都对划痕险设置了免赔额,免赔率在15%到20%不等。
购买婚房要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购买婚房的注意事项
1、要有清晰的购房预算
现在大多数的年轻人都是工薪一族,经济能力有限,能全额买房的少之甚少,一般都是先付首付,然后按揭月供。如果自己无法完成承担买房的首付,那么,父母可以帮忙多少?按揭月供,每月的还款额可以达到多少?再加上买房涉及的契税、保险费、维修基金等费用的开支,是否计算在购房的预算内?所以说,购房前要有清晰的购房激活,不能冲动行事。
2、婚房的区域选择
首次置业,受经济条件制约预算并不多,一般不适宜选市中心的楼盘。爱玩、爱外出的天性,也决定了不适宜选购外环以外交通不便的楼盘。因此中环线附近是买婚房比较理想的区域,配套便利,房价适中。 此外还要考虑是双方父母家、公司地点等因素。这些因素加上区域房价因素,区域就能基本锁定。
3、楼盘的选择
楼盘的选择也就是选一手房还是二手房?一般作为婚房,大多数人都会选择一手房,但在选择一手房的时候要注意衡量房屋的价格、房型、小区环境等因素,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就是房屋的质量。
4、注意挑选房屋的户型面积
楼层、户型的大小说到底都是与自己的购房能力密切相关,因此要按照自己的购房预算来挑选,不能因为喜欢就超出预算冲动购房,否则以后面临的生活压力是巨大的。
5、签订购房合同
签订购房合同时要与卖家协商沟通好约定的条款,并在购房合同中清晰表明,要仔细检查购房合同的每一条款,如果条件许可,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进行把关。
6、申请贷款
贷款的方式选择应该考虑自己的实际还款能力及今后的收入预期,如果经济许可尽量少贷或者不贷款,正所谓”无债一身轻”;如果不确定自己今后收入的预期的,应选择贷款额适中的类型,这样风险较小。
购买农村房屋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购买农村房屋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涂改宅基地使用证书,也不要相信村民委员会在涂改后的宅基地使用证书上加盖公章后涂改就成为有效的。宅基地使用证书,不是证明你对所购农村房屋享有所有权所必需的。
宅基地使用证书是当地区、县(自治县)、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只有当地区、县(自治县)、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宅基地使用证书的涂改才是有效的。他人涂改宅基地使用证书是违法的,而且,有可能构成犯罪。
当然,最好能让当地区、县(自治县)、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原宅基地使用证书上改成你的名字或者给你颁发新的宅基地使用证书;如果不能,不必强求。因为从登记制度的设定目的来看,登记的作用在于公示,即世人周知该权利的存在。登记是房屋所有权的变动宣示,而非房屋买卖合同,不是房屋买卖合同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必须要件,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2. 如果你打算在购买农村房屋以后进行翻建,你只能在原建筑宅基地占地面积范围内翻建,不能扩建到附近耕地面积范围。如果扩建需要占用耕地、田地面积,则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如果未经审批就增加建筑占地面积,则增加的部分就是非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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