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延期交房怎样催告
如遇开发商因非不可抵抗之因素而无法正常交付房屋时,需向业主支付相应违约金。
以下为详细规定:若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产逾60天者;每延期一日,应依照每日房租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进行赔偿。
在此情况下,开发商须自接到解约通知之日起、在不超过60个工作日的期限内返还已支付给业主的所有房款,同时还需按照已支付房款的百分之五比例支付违约金给业主以示补偿。
此外,业主亦可行使选择权,继续维护本份购房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此时,开发商需要每天赔偿业主房租的万分之五来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赔偿是怎样的呢
逾期交房违约金一般在1%-1‰之间约定;违约金按房价款的总额计算;消费者没有损失不能成为开发商免责理由。
约定的逾期交房违约金都要依约支付,除非开发商存在免责事由,如地震、战争等这些由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并及时履行了告知义务,则可以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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