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破产后员工补偿金的清算程序,具体说明如下:
在企业面临着依法宣告破产的境遇时,同劳动者间签署的劳动合同便将自动解除,对于属于给付义务方的用人单位来说,应当依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向这些被解雇的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而这部分经济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首先要明确,多见于第一种情形,即自每一整年的工作时间届满起,都应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的补偿金;
其次,如果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超过了六个月但仍未满一年,那么就需要根据一年来计算;
再次,在此基础之上,如果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还未达到六个月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则应对其支付半个月薪资作为补偿;
最后,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水平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以上,则按照后者三倍的金额为准,对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同时,最后的总限额不能超过十二年。
例外的情况下,即使用人单位的财产偿还能力无法满足不同优先级别的债权人要求,也应依据一定的比例进行平均分配。
值得指出的是,对破产企业内部的董事会成员、监察委员会干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特殊阶层的资报酬,均按照所属企业劳动者的平均工资标准来换算和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企业破产员工补偿标准是多少
企业宣布破产员工补偿标准是: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
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企业破产法》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企业破产员工补偿金怎么清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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