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70年产权房子塌了怎么办
在购置房产之际,开发商应向业主提供质量保证书。
只要在质量保证书所约定之年限内,由于非人为因素导致所购物业出现倒塌或损坏现象,国家相关部门将会对开发商启动问责程序;倘若此过程中不幸产生人员伤亡,开发商将需承担全额且无条件的连带责任。
关于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倒塌等情况下导致他人受损的问题,则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履行赔偿义务之后,再发现有其他责任人的情况下,仍享有向其进行追索的权利。
若因为其他责任人的失职行为致使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失,那么这些责任人就需要独立承担侵权责任。
另外,对于住宅用地使用权的到期处置方面,国家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而非住宅用地使用权一旦到期,其后续处理事宜将依照严格的法律规定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土地上房屋及其它不动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若双方已订立明确协议,则依约执行;倘若未作约定或者约定模糊不清,则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予以解决。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二、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归哪一方所有
所谓70年普通商品房产权,不是指房屋权属年限,而是指使用国有土地所在地的房屋年限。国家规定,城市建设用地属于国家,企业和个人可以有偿使用,并以有偿使用换取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的70年年限,从拿到这块土地的那天算起,而所购买的房屋只要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财产。也就是说,只要房产证还存在,个人就拥有房产的所有权。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70年产权房子塌了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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