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法院列为执行人会该怎么样
首先是禁止其从事某些高消费活动,这其中就包括被禁止乘坐飞机以及火车软卧;
然后是实施对其信用的相关惩罚措施,例如限制该人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并办理信用卡;
再者就是对于那些被评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个人来说,他们不能够再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层管理者等职务。
当被执行人未能履行已经生效的判决书中规定的义务时,同时也满足了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话,那么人民法院有权把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严厉的信用惩戒:
(1)拥有实际能力却仍然拒绝去履行已经生效的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
(3)通过虚构诉讼、虚假仲裁或隐藏、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汇报制度的;
(5)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履行执行达成的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二、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是什么意思
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
在法院对于一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被法院列为执行人会该怎么样”,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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