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和酒后肇事逃逸处罚一样吗

最新修订 | 2024-05-02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肇事逃逸和酒后肇事逃逸的惩处并不相同。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离现场的行为。而酒后肇事逃逸则是指在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后逃逸。虽然两者都是违法行为,但酒后肇事逃逸的危害性和后果更严重,因此处罚也更严厉。具体惩处标准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裁定。
肇事逃逸和酒后肇事逃逸处罚一样吗

一、肇事逃逸和酒后肇事逃逸处罚一样吗

本词条所定义的“交通事故逃逸”,是指有关行为人在面临某个特定的交通意外之后,为了规避所涉及的法律责任而选择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

所谓的“交通肇事逃逸”,则特指因事故当事者主观认定自身并无任何相关责任,进而驾车或者弃车离去现场,并在案发之后没有遵守现场等候处理的职责,以及在弃车逃离现场之后又予以返回。

在以下罗列的八类情形下,都可能被视为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

首先,当明知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时,事故的当事人却选择驾驶车辆或者抛弃车辆离开现场逃避责任;

其次,在认定自身对事故无责任的前提下,事故当事人同样选择驾车离去;

再者,如果当事人存在诸如酒后驾车或者无证驾驶等可疑因素,在通知警方之后仍未履行现场等候处理的职责,弃车逃离现场而后又重新返回;

此外,若当事者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救治,虽然已向警方报案备案,然而却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离开,或者在离开时故意留下虚假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还有就是在调查过程中逃脱掉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以及假借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在支付赔偿款方面明显不足的情况下,当事人没有留下个人真实有效的信息,而且还拥有确凿的证据显示他故意离开现场的这种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

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二、肇事逃逸和解还扣分吗

肇事逃逸和解也需要扣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扣12分。

肇事逃逸即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触犯的是交通肇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肇事逃逸和酒后肇事逃逸处罚一样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4千字,阅读时间约12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5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肇事逃逸和酒后肇事逃逸处罚一样吗
一键咨询
  • 131****25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1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3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1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7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7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6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4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5****52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6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6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8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4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1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4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肇事逃逸和酒驾肇事逃逸哪个严重
如果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肇事逃逸比酒驾更加严重。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相关处理。肇事逃逸和酒驾肇事逃逸哪个严重,对于此问题,本文作如下回答。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酒后逃逸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条例规定; 1、肇事后逃逸的,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准申领驾驶证; 3、因逃逸致使受害人死亡的,依据刑法规定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情况下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处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关于酒后驾车的最新解释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大交通事故是前提,构成犯罪是统称。这是刑法修订后给予执法者自由裁量的重要改变。这里没有讲“肇事”,就是将酒后、醉驾从交通肇事罪中否认出来,排除了“交通肇事过失犯罪”。所谓构成犯罪是以行为人主观构成和客观结果论的诠释。 二、肇事逃逸情况分类 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有两种情况: 1、人和车都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 2、弃车逃逸,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人逃离事故现场。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为此当事人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严重后果。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酒驾肇事逃逸和肇事逃逸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酒驾肇事逃逸和肇事逃逸的量刑依据是处三年到七年左右的有期徒刑,其实,酒驾肇事逃逸肯定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但肇事逃逸就不一定了,因为情节轻微的肇事逃逸并不构成犯罪,可酒驾肇事本身就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所以,酒驾肇事逃逸和一般的肇事逃逸还是有区别的。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酒驾撞人逃逸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所说责任是指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赔偿责任.法律将该责任确定为推定过错责任.由于当事人逃逸导致事故现场遭到破坏,使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难以认定,首先推定其有过错,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若其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才可减轻其责任,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举证责任。 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 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后逃逸属情节加重犯,刑法将此规定了较重的量刑.需要提及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法定最高刑是十五年,故意罪法定最高刑是死刑。 【事件经过】 1、老伯凌晨出门 被撞下路基死亡 5月23日凌晨5时许,天色未亮,三都镇69岁的村民韦老伯和62岁的老伴就出门了,两人一前一后走在三都中学附近路段旁,一场飞来横祸却悄然而至。 在民警调取的天控视频中显示,当时韦老伯推着一辆人力三轮车,跟在老伴身后,一起往大塘方向行走。此时,一辆从背后疾驰而来的汽车,把韦老伯连人带车撞飞,落到了半米来高的路基下。 韦老伯的老伴听到声响,回头看时,一辆汽车从身边驶过,而韦老伯倒在路基下没了动静。韦老伯的老伴见状赶紧让村里人帮报了警。但是由于头部受到重创,韦老伯当场死亡。 三都派出所民警最先赶到了现场。在现场,撒落着疑似肇事车的右前大灯、右后视镜外壳等车辆零部件,民警初步判断,老人是被一辆黑色轿车撞击身亡。 2、路遇嫌疑车 民警拔枪示警擒拿 清晨6时许,柳江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正在赶往现场的途中。此时,三都派出所民警打来电话称,有一辆车头损坏的轿车刚驶过事故现场,往柳州方向驶去,其车辆受损的特征有交通肇事的嫌疑。 “我们预计了一下车速,大概是在百朋路段会车,并部署了拦截的方案。”事故处理中队指导员覃宇说,到达百朋路口附近时,他们远远地看到了嫌疑车迎面驶来。在离该车约200米处,民警采取了果断拦截措施:一辆警车斜停至对向车道,负责拦截嫌疑车;另一辆警车斜停在本车道内,将后方车辆截停。 嫌疑车试图加油冲卡,下车围堵的民警只得顺势掏枪,朝嫌疑车驾驶人示警。见此架势,驾车男子只得停车熄火,民警随即上前将其制伏。覃宇介绍,嫌疑车是一辆黑色丰田轿车,经过比对,发现其损毁的右车头灯及右后视镜,和遗留在事故现场的零件吻合。 但在现场的询问中,该男子并未承认自己撞了人,而是称车子受损是因为撞了石头。因其身上带着酒气,民警随后将其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验,检验结果目前还没有得出。 3、男子学车期间 就凌晨载人酒后驾车 涉嫌肇事的嫌疑人姓覃,今年23岁,是来宾市忻城县人,目前暂住柳州市。虽然车辆损坏的痕迹与事故现场遗留的汽车碎片全部吻合,但覃某仍坚称未撞人,并称不是自己开的车。 不过,民警对乘车的3人分别进行问话,3人均指向覃某开车。此外,通过道路上的监控卡口,也显示就是覃某开的车。在证据面前,覃某承认了是自己驾的车,不过并不承认撞了人。 5月23日下午,记者在柳江县交警大队见到了涉嫌肇事的覃某。他告诉记者,当天凌晨,他正开车送3个亲戚朋友从柳州返回忻城大塘。“我听到‘嘭’的一声,以为撞到了石头。”覃某说,当时下着小雨,车子的窗子都关着,车内还放着比较大声的音乐,撞击声音并不是很大,他发现后视镜撞坏后,没有停车查看,只是减速往后看了看,“又看见没什么东西”,就直接开走了。 据覃某说,肇事嫌疑车是向同村的一名亲戚租来的,22日晚上9时许,他和3个亲戚朋友一起到柳州某KTV玩,个个都喝多了。“只有我没有喝这么多,我就讲我来开咧。”覃某说,自己只喝了两听啤酒。次日凌晨5时许,覃某把3人送回忻城大塘之后,看到车子后视镜和车头都坏了,就想把车开回柳州找地方修好。结果与民警“狭路相逢”。 民警在调查时发现,覃某不仅喝酒后开车,而且还是无证驾驶,覃某今年1月报名学车,近期才通过了科目 一、科目二考试,5月28日即将参加科目三考试。 5月23日下午,覃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柳江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5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酒驾和肇事逃逸哪个严重?
发生事故时,逃逸和酒驾那个处罚的严重程度无法直接比较,因根据违法程度不同,两者都是分档进行处罚,故在没有结合具体案情前提下探讨哪个处罚更重完全没有意义。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醉酒肇事逃逸的处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醉酒肇事逃逸处罚规定 醉驾肇事逃逸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是自首的话会减轻处罚。刑法修正案 (八)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刑事责任能力界定 我国《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就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醉酒犯罪应负完全刑事责任。然而在近几年的司法实践中对醉酒犯罪的刑事责任能力有了新的说法。 1、醉酒即酒精中毒,从医学角度讲分为急性酒精中毒和慢性酒精中毒两种。急性酒精中毒又分为生理性醉酒、病理性醉酒和复杂性醉酒;慢性酒精中毒从发展过程看可分为无节制饮酒、中毒期和中毒并发症等阶段。 a)生理性醉酒是指一次过量饮酒而出现的急性中毒,清醒后精神完全恢复正常,这种醉酒者往往不能从中吸取教训,短时间便可重犯。这种人对自己的行为有充分的辨认能力,对醉酒行为后果也有充分的预见性。只要稍加努力,便可完全控制自己不出现醉酒。 b)病理性醉酒是很少发生的存在于极少数人中的特殊醉酒,是指原无醉酒史的人饮用了一般人不致于醉的少量酒后,而出现的深度的中毒现象,一般人能从醉酒中吸取教训,终生不再饮酒,故不复发。该类醉酒者对于饮酒后的后果不能预见,醉酒时已经丧失了对自己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从医学角度讲其性质属于与严重的精神病相当的精神疾病。 c)复杂性醉酒是介于上述两类醉酒之间的一种复杂现象,该类醉酒者对自己的行为的辩认和控制能力有所减弱又没有达到完全丧失。 d)慢性酒精中毒者在开始无节制饮酒阶段对自己的行为有辨认和控制能力,而在经过了相当长的一段反复醉酒后,到了中毒期和并发症出现产生了肝、肾等内脏疾病甚至于精神疾病后,有可能对其行为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相对减弱。 2、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所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的能力,即行为人能够认识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危害程度和刑事违法性,并在此基础上以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的行为方向、实施时间、地点和程序,从而对自己所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所承担的刑事责任的能力。 根据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能力程度的不同,又可将刑事责任能力作不同的分类,对于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应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反之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介于二者之间的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根据这种分类,结合前文所述醉酒类型,生理性醉酒犯罪因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有辨认和控制能力,自然应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而病理性醉酒犯罪是由于行为人饮酒引起精神病发作,对自己的行为无辨认和控制能力,这已经超出了醉酒的范围,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75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酒驾和肇事逃逸哪一个严重
交通肇事逃逸和醉驾哪种情况要严重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交通肇事逃逸和醉驾比,当然是交通肇事逃逸比醉驾更加严重;2、如果交通肇事逃逸只是一般的违法,不构成犯罪的,醉驾行为更为严重。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酒驾逃逸怎么处罚,酒驾肇事逃逸判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酒驾肇事逃逸判几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适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对当事人给予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不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发还扣留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四十九条 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需要吊销当事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移送案件之前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已扣留的机动车驾驶证标记吊销存入交通事故案卷并将公安交通管理转递通知书转至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由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对交通肇事逃逸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如果负主要或同等责任就会被判刑,赔偿问题当然是按照过错责任原则,根据最高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来确定。
酒驾肇事逃逸,交警怎么处置,酒驾逃逸的处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酒驾肇事逃逸的处理流程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的规定。对交通事故的责任,应当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 1、民事赔偿责任:肇事逃逸,应该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对方因此次事故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发生的费用,都要由肇事逃逸方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受害人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事故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违法责任:酒后驾驶,绝对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交通事故逃逸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吗 在实践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如果驾驶员逃逸,大部分会被认定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法律上的依据主要是的行政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另外还有公安部的规章《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5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酒驾和肇事逃逸哪个更严重
交通肇事逃逸和醉驾哪种情况要严重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交通肇事逃逸和醉驾比,当然是交通肇事逃逸比醉驾更加严重;2、如果交通肇事逃逸只是一般的违法,不构成犯罪的,醉驾行为更为严重。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酒后肇事逃逸如何处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酒后肇事逃逸如何处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酒后驾车肇事逃逸的刑事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关于酒后驾车的最新解释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大交通事故是前提,构成犯罪是统称。这是刑法修订后给予执法者自由裁量的重要改变。这里没有讲“肇事”,就是将酒后、醉驾从交通肇事罪中否认出来,排除了“交通肇事过失犯罪”。所谓构成犯罪是以行为人主观构成和客观结果论的诠释
二、肇事逃逸情况分类
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有两种情况:
1、人和车都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
2、弃车逃逸,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人逃离事故现场。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为此当事人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严重后果。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或获取法律援助,请登录律图官方网站。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75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醉酒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醉酒肇事逃逸处罚规定 醉驾肇事逃逸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是自首的话会减轻处罚。刑法修正案 (八)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刑事责任能力界定 我国《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就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醉酒犯罪应负完全刑事责任。然而在近几年的司法实践中对醉酒犯罪的刑事责任能力有了新的说法。 1、醉酒即酒精中毒,从医学角度讲分为急性酒精中毒和慢性酒精中毒两种。急性酒精中毒又分为生理性醉酒、病理性醉酒和复杂性醉酒;慢性酒精中毒从发展过程看可分为无节制饮酒、中毒期和中毒并发症等阶段。 a)生理性醉酒是指一次过量饮酒而出现的急性中毒,清醒后精神完全恢复正常,这种醉酒者往往不能从中吸取教训,短时间便可重犯。这种人对自己的行为有充分的辨认能力,对醉酒行为后果也有充分的预见性。只要稍加努力,便可完全控制自己不出现醉酒。 b)病理性醉酒是很少发生的存在于极少数人中的特殊醉酒,是指原无醉酒史的人饮用了一般人不致于醉的少量酒后,而出现的深度的中毒现象,一般人能从醉酒中吸取教训,终生不再饮酒,故不复发。该类醉酒者对于饮酒后的后果不能预见,醉酒时已经丧失了对自己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从医学角度讲其性质属于与严重的精神病相当的精神疾病。 c)复杂性醉酒是介于上述两类醉酒之间的一种复杂现象,该类醉酒者对自己的行为的辩认和控制能力有所减弱又没有达到完全丧失。 d)慢性酒精中毒者在开始无节制饮酒阶段对自己的行为有辨认和控制能力,而在经过了相当长的一段反复醉酒后,到了中毒期和并发症出现产生了肝、肾等内脏疾病甚至于精神疾病后,有可能对其行为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相对减弱。 2、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所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的能力,即行为人能够认识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危害程度和刑事违法性,并在此基础上以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的行为方向、实施时间、地点和程序,从而对自己所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所承担的刑事责任的能力。 根据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能力程度的不同,又可将刑事责任能力作不同的分类,对于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应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反之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介于二者之间的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根据这种分类,结合前文所述醉酒类型,生理性醉酒犯罪因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有辨认和控制能力,自然应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而病理性醉酒犯罪是由于行为人饮酒引起精神病发作,对自己的行为无辨认和控制能力,这已经超出了醉酒的范围,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肇事 > 肇事逃逸和酒后肇事逃逸处罚一样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