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摩托车撞人协商不好怎么走流程
第一步,您应当迅速向当地交通警察部门报案,并同时告知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派遣工作人员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拍照记录,随后会出具详细的现场勘察报告。
第二步,在等待警方处置的期间,我们建议您保持事故现场原貌不变,并与其他当事人交换电话号码及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同时,您也需要对自身摩托车的损失状况做初步评估,判断其是否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由于现行法规规定,对于损失低于2000元的事故,通常无需进行责任认定)。
第三步,由于损失金额低于2000元,因此您面临的问题将会得到简化。您可与另一方当事人协商,直接前往专为解决此类事故设立的快速理赔中心,该中心仅负责处理损失低于2000元的案件纠纷。在此提醒您,在前往中心处理时,务必确保两名当事人及其各自的车辆均在场参与。
第四步,携带完整的现场勘察报告到达中心后,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会邀请双方共同填写并签署“互碰自赔协议”(鉴于目前状况,损失低于2000元的案件常常采用互碰自赔的方式处理,这不仅能够让各方节省时间精力,而且也能让自身的损失得到自保公司的赔偿,避免过多的麻烦。签订协议之后,务必与现场勘察报告一同妥善妥善保管。
第五步,完成处理之后,您已不再需要与对方再见面。接下来,请将自己的事故车辆送至您信任的摩托车3S维修中心,并向自家的保险公司告知此事。同时,与现场的维修工作人员一道商讨车辆的损坏程度以及修理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当维修中心给出维修报价后,保险公司还需对该费用进行进一步审查。故而,只有经过保险公司正式批准的价格,才能成为其最终赔偿的标准。通常情况下,该数额与维修中心给出的报价相差无几。
此外,在正式确定损失额前,切勿擅自开始修复工作,尽可能地保持事故发生时的原始状态。
第六步,定损工作结束后,您就可以放心地把摩托车留在维修中心,自行返回住处。大约数日后,保险公司将致电通知您关于定损的具体结果。届时请再次前往维修中心签名确认,签妥后即可开始维修工作。但是,如对保险公司的定损结果心存疑虑,应坚决不予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填写包含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摩托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情形、赔偿责任人等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
当事人均办理摩托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摩托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五)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
(六)碰撞建筑、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列交通事故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处理:
二、摩托车撞人全责该怎么赔偿
赔偿数额是根据伤残等级鉴定进行确定的,对于此情况建议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赔偿项目有医疗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
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如果双方协商不成,那么可以保留相关证据通过诉讼的法律途径进行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摩托车撞人协商不好怎么走流程”,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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