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离婚孩子谁都不想跟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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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父母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先经双方协商,如无法达成共识,则由法院综合考量双方生育能力、收入、教育程度、职业、生活习惯及家庭环境等因素裁决。未满两周岁子女通常由母亲直接监护;满两周岁但无共识,由法院依法裁判。八周岁以上子女,法院尊重其个人意愿。有过错方通常失去监护权。双方也可达成轮换抚养协议。
如果父母离婚孩子谁都不想跟怎么办

一、如果父母离婚孩子谁都不想跟怎么办

若父母感情破裂导致离婚事宜,子女的抚养权则必须首先通过双方的平等协商加以确认。如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将由司法程序进行裁决。在此过程中,法院会对以下几个因素进行全面综合地考量:

生育能力、家庭收入状况、受教育程度、职业特点、生活习惯以及家庭环境条件等多个维度。针对未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法律明确规定应遵循母亲直接监护的原则;对于年满两周岁但家长尚未就抚养问题达成共识的,则需由司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进行裁判管辖权

此外,对于已达到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法院须充分谁能得到孩子本人的信任,便意味着获得了监护和抚养权。若由于一方存在过失行为而导致婚姻破裂,孩子的监护权通常会赋予无过错方。当一方的过错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孩子健康成长时,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这样的家长必然会对他们的身心发展产生长期且不可逆转的负面影响。因此,在实践中,法院通常会遵循最大利益原则将抚养权判给无过错方。在某些情况下,父母双方可能会达成互相轮换抚养子女的协议,这主要是基于双方自行达成的抚养协议,或是在法院的介入和协助之下达成最终的抚养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如果父母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1、父母离婚,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的,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抚养权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判定抚养权的归属。

2、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3、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如果父母离婚孩子谁都不想跟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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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谁都不想跟怎么办
未成年子女无权拒绝与任意一方父母共同生活,成年后则有选择权。离婚时,父母应就子女抚养达成共识,可协商或通过法院判决决定抚养费。子女在必要时可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的正当要求,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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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父母离婚,子女跟谁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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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异孩子该跟谁,离婚后孩子跟谁姓?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父母离异孩子该跟谁
1、协议处理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2、子女不足两周岁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3、子女在两周岁以上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4、子女在十周岁以上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二、离婚后孩子跟谁姓新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没有排除选择其他姓氏和名称的权利。因此,夫妻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而另一方不同意导致的纠纷越来越多,有的甚至反目成仇。法律上有这样的解释:公民有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干涉。姓名权是公民本人享有的一项权利,由于孩子10岁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命名权一般是由其父母行使。等到自身有识别能力时,可自行选择姓氏,无需征得父母的同意。父母离婚时,子女年幼不能表达自己意志的,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子女的姓名;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子女原用姓名。父母离婚后,任何一方未经对方许可,单方面改变子女的姓名的,如果对方提出异议,另一方应恢复子女原来的姓名。和孩子一起生活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也可以让自己有更多的机会去弥补离婚给他造成的伤害,但是孩子该跟谁这个问题并不是自己单方面能决定的,有时候一个人的努力还不够,最好是能够与自己的律师协商,共同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后孩子跟谁姓还是要争取孩子的意见,这是孩子自己的权利,父母们不要再持续争吵了,听一听孩子的声音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父母离婚后,孩子该跟谁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r同时,如果双方对孩子抚养权问题,不能协商解决,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如生活条件,抚养能力等。以下是相关依据:r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r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r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r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r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r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r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r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r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r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r
四、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r
五、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r六,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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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谁也不想跟怎么办
如果还属于未成年人,那么不能拒绝和父母的任何一方生活,但如果已经成年是可以拒绝的,子女成年后抚养权会自动消失,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需要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谁,能够协商一致的以协商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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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父母离婚孩子该跟谁呢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r同时,如果双方对孩子抚养权问题,不能协商解决,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如生活条件,抚养能力等。以下是相关依据:r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r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r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r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r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r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r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r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r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r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r
四、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r
五、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r六,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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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孩子该跟谁抚养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如果双方对孩子抚养权问题,不能协商解决,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如生活条件,抚养能力等。以下是相关依据: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五、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六,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父母离婚孩子能选择跟谁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十周岁以上,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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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谁也不想跟怎么办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已满两周岁且父母无法达成抚养协议的子女,应交由人民法院处理,确保孩子最大利益。离婚夫妻若都不愿抚养子女,属协议无法达成范畴,需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后,父母与子女关系不消除,仍需承担抚育、教育和保护责任。子女未满两周岁通常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则交法院裁决,满八周岁应考虑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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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了两个孩子要跟谁?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如果双方对孩子抚养权问题,不能协商解决,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如生活条件,抚养能力等。以下是相关依据: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五、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六,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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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谁也不想跟怎么办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已满两周岁且父母无法达成抚养协议的子女,应交由人民法院处理,确保孩子最大利益。离婚夫妻若都不愿抚养子女,属协议无法达成范畴,需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后,父母与子女关系不消除,仍需承担抚育、教育和保护责任。子女未满两周岁通常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则交法院裁决,满八周岁应考虑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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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父母离婚,逼我跟妹妹跟谁,还是如果跟了爸爸(妈妈),就别说不认你这个女儿
[律师回复] 夫妻离婚时,孩子已经成年的,法院只需要判决离婚,并对财产分割作出处理即可,不再处理孩子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孩子成年后,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己的生活完全可以由其自行解决,父母不再负有抚养义务。这种情况下,在父母离婚时,法律不再处理有关子女抚养的问题。在父母离婚后,子女愿意随谁生活,由其自己独立决定,法律不予干涉。
子女已经成年,父母对子女就没有了抚养和监护法定责任,所以父母离婚和子女没有任何关系。但是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法定赡养关系和义务还是存在,如果父母年老需赡养,子女必须履行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父母双方对八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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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孩子都不想跟怎么办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父母离婚孩子都不想跟怎么办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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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了,两个孩子该跟谁呢?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r同时,如果双方对孩子抚养权问题,不能协商解决,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如生活条件,抚养能力等。以下是相关依据:r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r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r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r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r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r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r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r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r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r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r
四、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r
五、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r六,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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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五、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六,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父母离婚孩子多大才可以跟谁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十周岁以上,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父母离婚孩子能不能选择跟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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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周岁以上,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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