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劳动局讨工资需要带什么资料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去劳动局追索薪资所需的文件资料。这些文件资料共包含以下七点内容:
1.薪资支付凭证或记录或者职工工资发放的具体名单明细;
2.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详细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用以证明工作身份的工作证;
4.服务证等其他能有效证明个人身份的一系列证件;
5.由劳动者亲自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的登记表格;
6.报名参加招用活动时提交的表格以及招用活动的记录、考勤的具体记录;
关于如何向劳动部门举报企业拖欠员工薪资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诉求,当然,如果认为自己权益受损严重,劳动者还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员工薪资,劳动者在寻求维权之前应该特别注重对相关证据的收集。主要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与劳动关系存在相关性,以证明自己确实为该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务;
第二类则是用于证明用人单位拖欠薪资的证据。
总的来说,若需前往劳动局追索薪资,必备用到的文件资料包括:
提交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申诉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各项所需证据的复印件和包含证据清单的汇总文书、以及关于这家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等等。
再者,还需要搜集有效证据,诸如:
能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间存在合法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等;
同时还要查找能有效证明用人单位未按时结算甚至拖欠劳动者薪资的相关证据,比如工资卡的交易记录、工资条、个税完税证明、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的证词乃至录音或视频录像等资料。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去劳动局讨工资麻烦吗
去劳动局讨工资不麻烦。
劳动局讨薪流程有:
1、收集有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完成任务记录等可以证明本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据。
2、拿到这些凭据后,就可凭这些凭据与用人单位负责人交涉,要求对方支付本人应得的工资报酬。
3、如果该用人单位继续无故拖欠、克扣工资,就告知用人单位负责人,自己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凭借相关证据直接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劳动局可以通过作出责令用人单位在限期支付工资的决定来帮忙要工资;如果单位仍逾期不付工资的,劳动局能够责令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付给劳动者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去劳动局讨工资需要带什么资料”,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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