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过一年没有签合同怎么办
倘若您的公司雇佣员工已经超越了一整年之久而尚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那么,作为其中的员工,您首先具备要求公司自雇佣当月(通常为入职第二个月)开始向您额外支付每月两倍薪酬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企业在招收和使用员工后的一个月内未能与员工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的,将有义务自雇佣之日起的第二月份开始,每年给该员工额外支付两倍工资。除此之外,若是超过一年后仍未签订劳动合同,则可视为企业与该员工自动达成并签署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另外,若是在这种情况下,您希望与公司协商解除或者终止现有劳动合同,那么,公司便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七条固定金额进行经济补偿,这包括按照您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需额外支付一个月的薪资。但如果公司是出于非公平的理由单方面解聘或者暂停您的劳动合同,那将被定义为违法行为,此时,公司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第八十七条对您进行双倍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以正常工资的两倍计算。
2、超过一年未签合同的应该已经属于和用人单位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而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该从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起以二倍的工资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超过一年没有签合同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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