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不同原因致其离职,要求雇主给予补偿或赔偿金;若从业员在受聘期间被证实未能满足录用标准而遭遣散,雇主无需作出赔偿;如属雇主非法解约的情况,除了要向该员足额支付薪资外,仍须额外支付补偿金。
然而,在试用期内,若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一)(二)项所列之事项,公司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的,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单位违法辞退试用期劳动者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加班工资标准如下: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试用期被辞退的员工如何获得赔偿金”,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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