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须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即《赠与协议书》,这是所有房屋赠与行为的必备环节。依照相关法规的明文规定,房屋赠与务必采取书面形式进行,确保合法有效。
二、在进行房屋赠与过程中,赠与人与受赠人应凭所持有的房产权证书以及签署的《赠与协议书》等相关文件,按照法定程序缴纳相应税费,履行各项义务。
三、依据国家及城市现行法律法规,房屋赠与事宜必须遵守公证制度,因此需要办理公证手续方可生效。这是一项保障法律公正性和权益明确性的重要措施。
四、在完成上述流程后,需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手续。赠与人与受赠人共同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提出转移过户的申请,并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
《过户申请书》;各方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赠与协议书》及其经过公证的文本;以及相关税费的缴款凭证。
五、按照法定程序,赠与人应将房屋实际交予受赠人。此处的交付并非非得经过产权变更登记的过程才能完成,只要赠与人和接受人达成了书面赠与协议,并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移交给受赠人,即使还没有进行产权转移登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这种情况仍然视为赠与取得了法律意义上的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离婚房产分割的基本原则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怎么办手续”,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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