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没交社保怎么补偿
若所在单位并未能按照法规规定为雇员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障费用,在经过劳动仲裁程序之后,社会保险费支付结算机构有权依法对该等用人单位采取强制措施,敦促其负起责任,在限定时间内全额或差额补齐应缴的社会保险费额度。对于那些在期限截止时仍未完全履行上述义务,或是拒绝履行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支付结算机构可委派人员进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搜寻该企业的存款账户信息;
同时还可以向相关法律及行政部门提出请求,依法要求县级以上行政机关作出拨付社会保险费的命令,并将此项决定书,书面通告所属用人单位的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对其进行强制性资金划拨。若用人单位所持有的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应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支付结算机构将会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物件,并与之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在此种情况下,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约定全额支付社会保险费,并且未依法提供担保物件的,社会保险费支付结算机构有权提议人民法院执行强制措施,通过变卖相当于所需缴纳数额的财产,以转化后的资金兑现以支付我们所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若社会保险费存在补缴的可能性,职工们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机构或社会保险处理办公室进行投诉,主张从行政层面依法追收未缴社会保险费用。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二、劳动仲裁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证明自己工作过
劳动仲裁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证据证明自己在该公司工作过: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仲裁没交社保怎么补偿”,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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