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况如下所述:
首先,滥用试用期内单方面解除权:
当劳动合同期限不足六个月时,不可设定试用期;若期限达到六个月至一年之间,试用期则不得超过一个月;若劳动期限达到一年至三年区间,试用期亦不可超过三个月;若劳动期限超出三年,则试用期必须控制在六个月之内。在此期间,用人单位需提供有力证据证明雇员未能满足录用条件,否则不得擅自解除相关劳动关系。
若企业缺少规章制度、规章制度违法、规定未予公开,以及违规行为细微简单,用人单位均不得以慢性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而解除劳动合同。
再者,滥用无法胜任工作解约权:
如果没有任何根据地随意调动员工工作岗位,或者增加工作强度,并以此为理由取消他们的劳动合同。
另外,滥用工资调整权:
用人单位毫无依据地对员工进行职位调整和工资调整,比如将专业技术人员降级为门卫,将办公室文员改为清洁工职责,甚至强制要求员工前往外地分公司工作,从而诱导员工主动辞职。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力资源法律网的专业律师在此强烈提醒大家:
若用人单位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表述,用人单位享有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随时调整员工工作内容或岗位的权力,双方因此产生的争议,则应有用人单位负责任举证证明他们的职务变更具备充足且合理的理由。若用人单位无法满足以上举证,那么双方仍应依据原有劳动协议执行。
最后,滥用经济裁员解约权:
在符合经济性裁员条件及程序的前提下,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哪些情况属于变相辞退
有以下情况的:
1、应当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而强行解除的;
3、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违法裁减人员的;
5、在禁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强行解除的;
6、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
7、在劳动合同需顺延的情形下强行终止劳动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哪些情况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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