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合同、购房以及房产证上所登记的姓名要求必须保持统一。如涉及到贷款方面,银行方面的借款合同中作为抵押物的人物同样需与上述名称相吻合,否则无法完成相关手续。通常来讲,房产证上的姓名应当与合同中的签署者一致,然而若尚未完成产权证的颁发,在领取产权证的过程中,您可尝试申请将共有者的身份添加至房产证之上,从而在最终领取的证件中另附有一份共有权证。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操作并不被允许。若希望双方共同拥有该处房产,则可以考虑申请共有产权证,即便如此,房产证上仍然必须保留一位所有权人的姓名。而共有的共有产权证在法律层面上正式标识了该房产的共同所有者身份,同时双方也可以在此基础上商定各自的投资金额或占有比例,以便在可能出现的财产纷争中得到合理分割。
值得注意的是,在特定情形下,即为全额支付购买商品房费用的情形下,双方可以在合同上共同签名,待领取产权证之时即可向相关机构申请共有产权证;但若采取贷款购置方式,则仅能依照借款人签字的原则予以处理,确保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及房产证上的签名相一致,这主要是为了规避银行可能面临的贷款风险。
至于房产证上的产权人身份,通常是依据购房合同的主体确定的,因此必须保持一致,或者由多方共同占有。具体情况需参照实际案例加以分析,特别是合同已在网络平台上进行备案的例子。若欲在房产证上增设新的联合所有者,则需更换新的合同。倘若原合同已经得到了备案,则需要由开发商申请退出现有系统,之后更改新合同并再次进行备案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依照规定签了购房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变更名字的。但是,如果完成网签和备案一定更名的,则需征得开放商的同意,撤销现有购房合同,并和新的购房者签约重新备案。重新备案是否能通过则会受到多种因素,比如买受人的购房资格等。因此提醒大家,买房不是小事,为了省去不必要的麻烦,买房人在准备改名时还是要考虑清楚。已经按揭的房屋是无法办理更名的。
二、购房合同上写按揭房离婚时该怎样处理
婚前按揭房,如果登记的是一方的名字,那婚后也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后不参与分配;但是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婚后还贷部分离婚的时候需要分割。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需要遵循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有利生产、生活的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合同上的名字和房产证的名字以哪个为准”,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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