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信执行人多久能消除
关于失信被执行人何时可自主撤销其身份这一问题,需要详细说明的地方有以下几点:
(1)失信被执行人原本应该在两年内自动恢复正常身份,但若在此期间内存在被执行人使用暴力手段、威胁方法阻挠执行工作进程,或者抗拒执行行动情节恶劣等情况,有权将期限延长至一到三年;
(2)如若被执行人能够积极地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或者主动采取措施来纠正自己的失信行为,那么人民法院将会对该名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及时删减。
此外,对于那些原本就不应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乃至是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果他们被错误地标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话,人民法院则应在三个工作日之内迅速取消这些错误的信息记录。当存在失信信息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时,人民法院也应在同样的时间内对这些信息进行准确性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二、失信执行人有什么后果一辈子都被找不到
失信被执行人不一定一辈子都是,如果失信被执行人有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人民法院已经执行完毕,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且已经履行完毕等情形的,失信被执行人可以删除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失信执行人多久能消除”,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