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文指出,经公证机关确认过的离婚协议具有有效性,但这一效力仅适用于在领取解除婚姻关系证书后。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对于已公证的离婚协议,其证明力度得以大幅增加,任何与之相左的证据都无权加以反驳或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双方在场吗
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
(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
(4)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
(5)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
3、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
办理离婚协议公证的材料包括: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协议公证后有法律效力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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