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时房子的市场评估价怎么算

最新修订 | 202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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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拆迁房产评估价值计算依房源数定费,100户以下每平米8元,100-300户7元,300-800户6元,800户以上5元,可浮动20%。含住宅和商业房,特殊评估另议。征收需符合公众利益,补偿合理,程序严谨,包括公示、调查、听证、报批和补偿方案等。征收致宅基地使用权消失,或达成协议或司法强拆。
拆迁时房子的市场评估价怎么算

一、拆迁时房子的市场评估价怎么算

对于累计评估房源少于100户的评估项目,我们采用以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作为计算基准,现行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8元;

然而,若涵盖房源数目介乎于100户至300户之间,则按照每平方米7元的标准收取评估费用;而在评估房源超过300户且不超过800户的前提下,其收费标准将定为每平方米6元;

至于一旦评估房源达到800户或更多时,相应收费标准将会调整至每平方米5元。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价格标准可依据实际情况作上下20%的浮动。

我们在此所谈论的评估费用,包括了住宅式以及商业式房屋的评估费用。当然,针对拆迁企业和相关机构的特殊情况,若确实需要另行开展评估工作,相关收费标准应由评估人员及委托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议确认。房屋征收是一项由政府主导、旨在实现非国有资产公平补偿的强制性交易活动,其执行条件是基于符合公众利益这一高度原则,以及对被征用人提供公平合理的补偿计划。国家只有在面临重大公共利益需求,并且已经给予充分的土地使用权人补偿之后,才能依法依规提前回收公民的土地使用权。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法定的征收程序体系十分严谨,具体包括报批前公示程序、调查程序、听证程序、报批程序、制定并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环节。通常而言,征收会导致宅基地使用权消失,这主要涉及到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由于双方就拆迁补偿事宜达成协议,从而结束了整个征收过程。此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宣告终止;

第二种情况则是,当拆迁人通过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依法启动司法强拆程序来完成宅基地及其上房屋的征收工作。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拆迁时房子的价值要如何计算

拆迁时房屋的价值是找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

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拆迁时房子的市场评估价怎么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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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被拆迁房屋和安置用房的估价应统一估价时点。在拆迁评估中,对于被拆迁人来说,如果采用货币补偿的,只涉及对被拆迁房屋的价格时点问题。如果采用产权调换的,不但要对被拆迁房屋估价,还要对安置用房进行评估。对于安置用房来说,与拆迁安置的方案有关,有的采用现房安置,有的采用期房安置。对于现房安置来说,对被拆迁房屋和安置用房的估价时点都是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都是对现房的评估。但对期房评估时,因为期房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如安置房的时间、房屋的层次、朝向、室号、套型、周边环境等等无法确定,但是基本的区位,大概的面积等是确定的。对于期房来说,由于期房的建造时间有长有短,房价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这里就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这风险有两种可能,一是房价上涨,二是房价下跌。采用将来的估价时点,如果房价上涨,被拆迁人要承受很大的风险;如果房价下跌,拆迁人要承受风险。特别是对被拆迁人来说,如果采用将来的估价时点,所承担的风险概率就比较高,显然对被拆迁人不利。那么,对期房的评估时点统一为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这样,对被拆迁人来说,安置用房的房价已基本确定,不至于承担过多的风险,对于拆迁人来说,要根据自身的条件,抓紧落实安置用房,缩短工期,降低成本,抓好管理,提高效益。总之,这样对双方都有利。对期房如何进行评估呢这在实践中可以采取下列办法来评估:对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评估,以公布的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为基本依据,结合该房屋具体区位、建筑结构、建筑面积、成新、层次、朝向、装修等因素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安置用房的估价应当与被拆迁房屋的估价同时进行,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的当年公布的房屋补偿基准价为基本依据,结合安置用房的区位等因素确定,朝向层次等因素在安置用房竣工,室号具体落实后,再结算。对于房屋的具体区位、建筑面积等因素,由估价师根据实际情况逐项评估。房屋具体区位是指评估对象所在地段的具置,区位差价系数在规定的幅度内由房地产估价师根据实际评估确定;建筑结构是指房屋的结构类型,不同的房屋结构考虑其结构差价率;建筑面积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它合法房产凭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成新是指房屋的新旧程度,由房地产估价师根据规定的房屋成新率标准,结合房屋的使用保养状况评估确定;层次是指房屋所在的楼层;朝向是指房屋结构的主方向及所在部位。其它因素可以包括房屋的户型、特殊建筑结构形式、周边环境等因素,其它因素差价率在规定的幅度内由房地产估价师根据实际评估确定。附属物的补偿价格根据规定的附属物补偿价格标准结合成新评估确定。装修的补偿价格根据规定的装修补偿价格标准结合成新评估确定。总之,估价时点即是房地产评估中的一个原则性问题,又是房地产评估中的一个技术性问题,它在房地产评估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对于保障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拆迁评估中应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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