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小孩户口本从男方迁出来需要什么
(一)针对父母达成协议离婚的情况,所需携带的具体资料如下:
2.若子女已经上户,仅需提供相关证件如子女的户口簿、出生证明以及夫妻双方户口簿至原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递交申请,以完成户口迁移事宜。
3.对于尚处于婴幼儿阶段,尚未解决户口登记问题的儿童,除离婚证书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外,还需出示《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同时提交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并向具有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事项。
4.根据离婚证书所明确记载的子女抚养权归属情况,前往需迁入地区的村民委员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时向同地的派出所提出准迁入申请(请在居委会的证明文件上加盖公章)。
5.获取迁入地的批准后,再向孩子目前户口所在派出所申请制作《户籍迁移证》。
6.最后,携带《户籍迁移证》至新迁入区域的派出所办理相应的入户手续。
(二)而当父母选择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除婚姻关系时,需准备的具体档案包括但不限于:
1.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证明书。2.拥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向迁入地申领准迁证明,此步骤中需持有户口簿等相关证件。3.随后,凭获批的准迁证明至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之后将该准迁证交付给迁入派出所即告完成。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离婚小孩户口可以迁吗
离婚了小孩的户口可以迁,步骤如下:
1、当事人先到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
2、持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提交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以及在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4、到《户籍迁移证》的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小孩户口本从男方迁出来需要什么”,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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