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期限
交强险理赔的时效性安排如下列出:
当涉及到保险车辆的保险事故发生之后,被保险方应当依照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紧急应对及善后处理措施,并应于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进行报告登记。
同时也必须明确要求被保险人于事发后的48小时之内向所属的保险公司通报详情。后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该起交通事故作出妥善处理并完结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被保险人需向保险人提交与其赔偿相关的证明文件以及详细材料。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的第二十八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其权益受损的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获得赔偿款。而作为保险公司则应在接到赔偿申请之后的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其提供哪些与赔偿有关的证明文件以及详细的材料。第二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在收到被保险人所提供的事实证明和详细资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对其是否符合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认定,并将其结论及时通知被保险人。对于那些不符合保险责任范围的案件,保险公司也应以书面形式解释清楚其原因;对于确实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案件,在与被保险人就如何支付赔偿款达成共识之后的10个工作日内,保险公司应向受害者支付相应的保险赔偿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二、交通事故保险垫付流程
保险公司一般只有两种垫付流程:
1、垫付交强险限额内的医疗费(最高一万元),但是这个要求是意愿和交警队给保险公司发垫付通知书。
2、垫付三者险赔款,这个各家公司掌握的不一样,你需要咨询你的保险公司。但是基本要求就是事故责任明确,且医疗费部分费用明确,保险公司会综合考虑事故责任及对方损失情况在三者险赔款内垫付一定的比例。比如30%。
3、如果对方伤不重的情况,已经不发生治疗费用了。建议不要垫付。即使是必须垫付也建议你拿上相对应金额的医疗费票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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