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嫌故意伤害罪并导致他人轻伤的案件,公安机关如已进行立案调查,那么仅当满足特定条件时方能作撤销处理。此种情况属于刑事公诉案件范畴,通常受害者无权单方面撤销案件,公安机关需依据对相关事实的全面调查,若不具备刑事犯罪的特征便可决定撤销该案。
此外,自诉案件也有多种情形下存在撤销的可能性,其具体步骤如下:
1、原告在经过法院两次合法传唤之后仍无故缺席审判的,则法院有权将该案件视为原告自愿撤销;
2、法院在接收案件资料后启动调解程序,如调解成功或双方当事人在私下达成共识并签订和解协议的情况下,可在判决宣告之前撤销案件。关于自诉案件的撤销途径,除审理错漏之外,也包括通过依法撤诉、调解撤诉以及和解撤诉等方式实现。而在法院接手此类案件之初,应仔细审查相关证据,如证据不足以支撑诉讼请求的,法院有责任劝导自诉人主动撤诉,或是判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二、把人打成轻伤怎么判刑
把人打成轻伤的判刑如下:
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法定量刑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如果没有进行赔偿的,则应由法院根据其他的具体犯罪情节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
4、如果将人打成轻伤,可以通过民事赔偿、赔礼道歉的方式,请求对方谅解。如果双方达成和解的,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从轻处罚。
在民事赔偿方面,打人者应该根据双方在纠纷中各自所负的责任来赔偿,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受害者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把人打成轻伤,被害人可以撤案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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