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可以做为担保物吗?

最新修订 | 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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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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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购房合同虽不直接作为债务担保,却是申请商业贷款购房的重要文件。担保制度涉及债务人提供有价值物品或权益给债权人,作为债务履行的保障。购房合同虽无直接经济价值,但能证明债务人经济实力,是贷款流程中不可或缺的佐证资料。
购房合同可以做为担保物吗?

一、购房合同可以做为担保物吗?

房屋购买协议(购房合同)本身并不具备为债务担保的功能,然而,它却是申请商业贷款购置房产过程中所必须向银行提交的关键证明文件之一。

担保制度则是指,借贷双方的一方,通常为债务人,通过提供具有经济价值的物品或权益抵押债权人,以便于当债务人无力履行债务义务,或违约无法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得以从上述担保资产中优先获得偿付。

尽管购房合同本身并无直接的经济价值体现,但其作为债务应有的法律基础和契约证据,仍然可以向债主展示出债务人自身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因此,在商业贷款购房的具体操作流程中,该等文件便成为了必不可少的佐证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购房合同可以代签

合同是可以代签的。但是代签卖房合同是否有效视情况而定:

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3.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经过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合同可以做为担保物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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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终是将房屋作为担保财产抵押给银行。如果是想用房屋作为担保物进行其他类贷款,但尚未取得房产证件的情况,则要看具体放贷机构的审核要求。拥有购房合同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贷款人具有较高的收入及还款能力,放贷机构可能将其视为优质贷款对象,贷款申请通过率会更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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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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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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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上就是根据规定对虚假购房合同做担保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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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节假日的时候公司都会给员工发购物卡作为福利,我们 就和几个公司一起采购超市的购物卡,这样比较优惠,那购物卡购销合同怎么写呢?
[律师回复] ××超市大客户购销合同
甲方(出货方):
乙方(订购方):
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订购商品或购物卡一事,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订购
1.1乙方向甲方订购甲方销售的商品,每月总赊销额为,超过此额度货款应即时结清。
1.2乙方应提前将所需商品明细或所需购物卡明细告知甲方,并约定交货时间和地点。如因特殊原因,甲方无法按期备齐商品,或乙方需更改所订商品,则双方协商更改约定。
1.3乙方派遣的办理签订合同、往来业务的人员,与甲方接洽时必须出具书面的委托函、身份证原件及工作证。
第二条 质量标准
2.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商品质量应符合国家、部颁及行业标准;没有国家、部颁及行业标准时,则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所购商品包装由甲、乙双方协商。
第三条 交货与验收
3.1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交货、验收。如约定事项发生更改,均应提前通知对方,并经对方同意后按更改约定执行。
3.2乙方验收内容包括订购物品的品种、数量和质量等。若乙方验收无误,则在甲方开具的销售水单上签字确认,否则,乙方有权部分或全部拒收。
第四条 结算
4.1甲、乙双方约定,货款的支付方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日之前结清上月货款(节假日顺延);
(2)预存款。乙方预先在甲方处存入部分款项,待购物或购物卡时用以支付账款;
4.2乙方同意用/转帐结算单)支付货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若因甲方所供应的物品违反国家相关法律,导致乙方人员或客人食物中毒或其他身体伤害,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2乙方收货时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甲方所送物品的品种、数量和质量等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5.3乙方如非所送货品的品种、数量盒质量问题,不得拒收所送货品。否则,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盒费用。
5.4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每延迟一天,应按该批订购货物总额10%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超过一个月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向乙方追偿。
以上购物卡购销合同范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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