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扣除是按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最新修订 | 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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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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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我国税法,个人所得税以实际工资为征税对象,不同类型收入有不同规定: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随收入减少而减少,包括临时薪资扣除、专项扣除等;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扣除5000元后计税,劳务报酬、稿酬等也需计税;经营所得扣除成本、费用后计税;财产租赁所得减去一定费用后计税;财产转让所得扣除原始价值和费用后计税;利息、股息、红利等所得按每次收入计税。
个人所得税扣除是按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一、个人所得税扣除是按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以实际发放的工资作为征税对象。

具体而言,税法对各种不同类型的收入进行了详尽的规定:

(1)对于符合征税率标准的居民个人来说,他们在每个税收年度内,可享有的综合所得将随着整体收入的减少而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这其中包括临时从薪资中扣除的六万元人民币及其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及根据法律明确规定的其他各项扣除。

(2)对非居民个人而言,他们的工资、薪金收入以每月的实际收入减去扣除5000元之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并且,在他们从事劳务报酬、稿酬或者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每次的收入也都将被看作应纳税所得。

(3)一旦涉及到经营所得,某一税务年度内总收入将会被扣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之后的差额,作为判断该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依据。

(4)如果选择通过出租财产获得收益,对于每次租售所得的收入金额不超过4000元的,可以先减去800元的相关费用,而对于超过此额度的,还需进一步减去20%的费用,剩下的差额即视为应纳税所得额。

(5)在财产转让的情况下,首先根据转让财产的收入金额扣除原始价值和合理费用,再以此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6)至于利息、股息、红利,以及偶尔所得等类别,应就每次所获得的收入额来衡量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人所得税零申报表如何填步骤

个人所得税零申报,找到当地的税务局官方网站,在网站中下载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根据相关内容填写纳税申报表,申报表填写完毕之后点击保存,点击扣缴个人所得税模块,上传已填好的纳税申报表,找到“提交”,点击提交即可。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个人所得税扣除是按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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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费用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①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②企业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③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除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④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3)税金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4)损失2.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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